前不久,上海市消保委公開表態,餐飲企業收取“開瓶費”的做法和“禁止自帶酒水”的規定是涉嫌價格串通、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爲,並建議有關部門應適時干預,依法予以查處。但截至目前,這一表態似乎並沒有奏效。昨日(1月14日)記者調查了上海市近10家知名餐飲企業後發現,這些飯店全都規定“禁止自帶酒水”。
上海市飲食業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稱,只要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餐飲企業就有權利規定“禁止自帶酒水”。
調查:“自帶酒水”依然被禁
14日,記者選擇了本市知名的近10家餐飲企業進行調查,發現所有餐飲企業都“禁止自帶酒水”,且大部分企業負責人表示,酒水不可自帶,如要自帶酒水,就必須支付開瓶費。小南國南京西路店的工作人員明確告訴記者,如要自帶,必須支付酒水價格的30%作爲“開瓶費”。渝信川菜九江路店和上海人家北外灘店的工作人員也稱不能自帶酒水,俏江南和新雅粵菜館則表示不收“開瓶費”,但消費者不可自帶酒水。
新雅粵菜館副總經理徐錦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消費者自帶酒水,飯店就必須爲消費者提供清理酒瓶和酒杯、開瓶倒酒等服務,同時由於自帶酒水的顧客吃一頓飯所花費的時候更長,無形中也增添了租金成本,這些增添的成本會讓企業不堪重負,企業收一點錢也很正常。
在飯店吃飯,“酒水不能自帶”究竟要增添多少費用呢?記者大致算了一筆賬。以普通紅酒爲例,在上海市某中檔飯店內,一瓶王朝乾紅的價格爲98元,同樣一瓶酒在超市中只要45元。此外,飯店中各種啤酒的價格往往也是翻番。
行業協會已與消保委協商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相關人士表示,收取“開瓶費”和“禁止自帶酒水”的現象,是部分餐飲企業涉嫌價格串通、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爲。上海市消保委將高度關注這種苗頭性問題,堅決抵制和反對這種壟斷行爲。
但昨日(1月14日)上海飲食業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拿出了上海飲食業行業協會和上海市消費者協會聯合發佈的《上海市規範餐飲業經營行爲的辦法(2003第15號)》,該《辦法》規定:餐飲企業應謝絕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進入餐廳、酒吧等營業場所,並在醒目位置設置提示。該負責人說,飯店是“微利”行業,並不存在“暴利”的情況,且上海擁有4萬多家餐飲企業,不可能“壟斷”,每個飯店都享有經營自主權,可以自由定價,也可以規定“不得自帶酒水”。目前,該協會已與消保委進行協商,希望能達成一致意見。
律師周知明分析說,在他看來,飯店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並不過分,但是開瓶費不能過高,且不得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消保委和餐飲協會應有一個良性的互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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