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稱廣州公務員收入高出教師數倍
教師與公務員收入的巨大差距讓委員激動陳詞,希望儘快落實《教師法》中的有關規定
“現在在廣州,同一地區、同一級別,公務員的收入比教師高出好幾倍——某一區級中學校長的年薪是7萬元,同級公務員是14萬元!這讓教師們怎麼能心理平衡?……”昨日,在市政協的分組討論上,很多委員都呼籲廣州要儘快落實國家《教師法》中,關於“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的規定,因爲“目前與公務員薪酬上的差距,已有相當部分的優質師資流失了”。
“教師只是想爭取平等”
“我先給大家列一組數據。”昨日,政協委員李立榮在分組討論會上以數字開頭,“我在調研中瞭解到,目前廣州一個正處級公務員的年收入在14萬元以上,副處級在12萬元以上,而一個暫時沒有任何職務的應屆畢業生,年收入至少也有5萬。可是,一個普通中學的校長,年薪僅5萬-7萬元……”李立榮激動地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但是,廣州至今沒有落實《教師法》!大家都是國家工作人員,都是吃納稅人的飯,在待遇上,教師與公務員應該是平等的……”
李立榮認爲:現在教師們要求的所謂“加薪”,“不是每月增加幾百塊錢的問題”,而是要爭取實現與公務員的薪酬平等,爭取應有的社會尊重,“既然國家已制訂了《教師法》,廣州作爲地方政府,就該依法辦事。如果政府在財政上,暫時還沒辦法將教師的工資水平提高到同級公務員的層次,那可以變通一下——教師不加薪,但公務員要降薪!”
張仲慶、劉潔嫦等一衆委員,也紛紛贊同李立榮的觀點,表示只有當教師收入與同地區同級別的公務員“持平”了,纔不影響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也有利於整個社會教育的發展,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因爲教師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問題。在失衡心理的驅使下,跳槽的教師越來越多,導致師資流失嚴重,這個現象應該得到政府的重視”。
市屬技校教師工資偏低
另外,記者瞭解到,收入懸殊不但存在於教師與公務員之間,還存在於不同級別學校的教師之間。
政協委員曾劍告訴記者,在廣州,同一職稱教師的工資水平會因爲就職學校的所屬級別不同而有較大差異,市屬學校的教師的工資不僅低於省屬學校教師,還低於區屬學校教師。
曾劍在調查中發現,同爲高級教師,但是一名市屬學校教師收入和省屬學校教師差距達2100元,和區屬學校教師差距爲1000元左右。他認爲,這樣的差距容易讓市屬學校教師心理失衡,不利於教學的開展。他告訴記者,市屬普通中學的教師曾因此向上級部門申訴,現在這一問題已經基本得到解決,但是大量的市屬職業技術學校教師的待遇水平卻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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