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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背景下,爲免戶籍改革單兵突進,國務院戶籍改革調研組建議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對計劃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社會保險、義務教育,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和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與戶籍改革相關的現行法律法規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戶籍制度附加多種社會福利
2006年,國務院14個部門組成6個調研組,分赴全國12個省市,就戶籍改革工作進行了綜合調研。在調研回京的彙報表示,戶籍改革本身並不複雜,但附加在戶籍制度之上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利益分配格局卻是錯綜複雜。
一位參與聽取調研組彙報的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公安部已草擬了一份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但戶籍制度改革非公安部一家所能推動,更需要國務院出面,統一協調組織相關部委。
“現行戶籍制度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多種社會福利待遇的不合理附加。”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黃雙全說,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以戶口登記爲依據、城鄉分割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退伍安置、公務員錄用等行政管理工作,給戶籍管理附加了過多的不合理的社會管理功能,使戶籍登記失去了本來面目,也嚴重製約了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進程。
黃雙全表示,戶籍改革關鍵是戶改以後二元結構要改變。如果戶籍改革與經濟社會配套政策未能銜接好,其他方面還是二元的,僅戶口改成一元的,沒有實際意義。
爲此,調研彙報提出,請國務院出面對相關條文進行調整。
戶籍改革探索十五年
實際上早在1992年,國務院就成立了由國辦牽頭、公安部等部門參加的國務院戶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組,並於1993年6月草擬出戶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農業、非農業二元戶口性質,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居住地登記戶口原則,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爲基本落戶條件,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的改革目標。
上述人士表示,考慮到風險,隨後進行的改革並沒有完全執行該方案,而是首先推行小城鎮的戶籍制度改革,先試點,後推開,大城市的戶籍制度則保持相對的穩定。
本世紀開始,在國家重點推行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的同時,面對市場化給戶籍制度帶來的衝擊,各省市開始進行程度不一的戶籍制度改革,如廣東、湖南、河南等地明確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但其後又陸續出現了阻力。
而從全國層面,戶籍改革如何統一推進,相關部委至今沒有提出一個系統方案。
掛鉤住房
鑑於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近日以個人身份草擬了改革方案建議稿。黨國英昨天向本報記者表示,他的改革基本技術性思路是,通過控制住房來控制城市人口。
而這個方案實施的兩個技術關鍵,一是住房的普查和“標準住房”的確定,另一是全國“納稅與社會保障賬戶”的建立。即公民必須在常駐地進行戶籍登記,在常駐地必須居住(租住)在標準住房中,“常駐地”是指一年中在標準住房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同時,地方政府爲必須爲戶籍居民建立納稅和社會福利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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