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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罪名讓張金波全家蒙羞10年
如今,張金波已經44歲了,雖然法院最終宣判張金波無罪,但“強姦”的罪名給他和家人的生活蒙上了揮之不去的恥辱。
爲了給兒子伸冤,張金波的父母連續上訪告狀,已是耄耋之年的他們蒼老了許多,原本幸福的家庭也變得家徒四壁一貧如洗。
本應在家頤養天年的父母,爲了給兒子上訪翻案變賣了家裏的房子,傾盡了所有的積蓄,只能靠打零工賺取生活費。他們在北京上訪期間,只住得起4元一天的通鋪。因爲要排隊等待接見,他們經常一天吃不上飯,生怕錯過會見的時間。以前的鄰居因爲張金波的案子對二老百般嘲諷,這使得二老顏面盡失無地自容。
“父母年紀都大了,我非但沒能盡到兒子的孝道照顧陪伴他們,還要讓他們爲我到處上訪告狀。我出來以後才知道,我媽大冷天跪在政府門前,爲的就是能夠引起他們的重視,有機會爲我申辯……”張金波哽咽地說,“幸運的是,我出來時兩位老人還健在,我就知足了。要是老人有個三長兩短,這一輩子我都愧疚啊!”
1995年“出事”時,張金波已與妻子離婚了,6歲的女兒由前妻撫養。但是張金波沒想到,他的入獄仍然給女兒帶來了不良影響。
開始女兒還小,不知道爸爸出了什麼事。因爲很長時間沒見過爸爸,就打電話問奶奶:“爸爸去哪兒了?”奶奶只能騙她說,爸爸出差了……
上了中學後,張金波的事情傳到了女兒所在的學校,老師和同學開始用異樣的眼光看待她。有一次,女兒染了幾撮紅頭髮,老師生氣地將她叫到教室外面,狠狠地批評她,言語中露出張金波因“強姦罪”被判刑的事。女兒第一次知道了父親“出差”的真相,一時間無法接受。她打電話給奶奶時哭着喊:“我恨爸爸,他讓我在老師和同學面前擡不起頭!”
爲此,女兒轉到了另一所學校,但張金波的事情還是很快傳開了。最終,張金波的女兒主動提出了輟學,現在社會上打工維生。
張金波一直覺得愧對自己的家人,也愧對他的女朋友。張金波被抓前,正在談戀愛,出事之後,女朋友相信他是清白的,她一直等到2001年,見案子還沒有結果,纔不得不與他分手。
“這10年都不知是怎麼過來的,恍然一夢!”張金波仰天長嘆,“人的一生,能有幾個10年?而且是正值青春的10年?”
“換成是你,你能不要求恢復名譽,恢復工作嗎?能不依法申請賠償嗎?能不去追究誣告陷害者的責任嗎?”張金波質問,可這一切又怎能抵得上我的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