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院院士、建設部前副部長周幹峙在接受《瞭望》採訪時估計,城市建設中的浪費現象已到了驚人的程度,因浪費造成的損失,占城市建設總投資的百分比至少10%。中國的GDP一年是十幾萬億元,其中大約一半是用於城市建設投入,全國加起來可能達7萬億元左右。如果浪費百分之十就是好幾千億元。
周幹峙列舉,城市建設的浪費直接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決策浪費。現在我們有一些重要項目,事實證明決策是不對的,在決策過程中匆匆忙忙就定下來了,後來發現根本不應該這麼幹,說遠一點的一個典型,就是珠海機場。在周圍已有多個機場的地區內,硬要花幾十億元再擠進去一個機場。十年過去了,這個機場每天只有幾個航班,經營結果——每年要賠上7000萬元。眼看還要一年一年地賠下去。
二是規劃不當。許多開發區,不少項目留了備用地,長期佔而未用。土地浪費從職責範圍和操作層面講,是規劃的浪費。這種浪費糾正起來時間很長,規劃用地不當,選擇在錯誤的地方,還帶來配套設施浪費和長期使用中的浪費。
三是設計工作方面的問題,也有設計指導思想造成的問題。許多中小城市都有寬馬路、大廣場,對居民並無方便,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更多的是追求氣派,崇尚新、奇、洋、怪。不少地方的機關辦公樓大而無當。很多公共建築,設備、裝修豪華,和實際經濟水平不相稱。由於設計體制方面的關係,設計院不負節約或浪費的責任,業主定的標準越高,設計院的收入越高。
四是工程質量低劣,使用壽命大大縮短,甚至出現工程事故,損失還不只經濟方面。
五是運行管理方面的浪費。能耗、水耗往往不被重視,造得起,用不起,必須靠補貼才能使用的項目已經不少了。
六是大拆大遷,過早拆舊造成浪費。此風近年來颳起,往往以節地爲名,三四十年房齡的房子都要拆除。目前,在北京等大城市,不僅一二層的老房子都要拆遷,上世紀五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蓋的五六層,以至七八十年代建的九層十層的房子都有開發商盯着,去搞所謂的再開發,謀取其中的土地利益。
周幹峙說:“以上六個方面加起來,這個賬很難算,但我的估計,因浪費造成的損失,占城市建設總投資的百分比至少10%。我們的GDP一年是十幾萬億元,其中大約一半是用於城市建設投入,全國加起來可能達7萬億元左右。如果浪費百分之十就是好幾千億元啊。”
30年房子就可以拆的說法無根據
兩院院士、建設部前副部長周幹峙在接受《瞭望》採訪時表示,一些地方認爲,30年房齡的房子就可以拆,這個說法並無根據。
周幹峙說,所謂30年期限,並無根據,只是過去建設部有過要求,就是非臨時建築至少要保證30年安全期。並無30年以上就可以拆的規定。過去,大家希望舊城要改變一點面貌,但經濟條件不允許;現今要保護一點舊城,但拆老房子的勁兒卻越來越大,大拆大遷之風正越演越烈。主要是由於城市土地價值凸顯,拆舊建新意味着拆一建三、建五,甚至建更多面積。扣除給原住戶補償,提供市政建設費等等,開發商仍可獲大利,一個幾萬平方米的小區動輒若干億元。
周幹峙指出,這些現實的、局部的、一時的利益,當然吸引一部分人,只是由此帶來的資源浪費、環境惡化、交通擁堵等全局性、長遠性利益,就無人問津了。
周幹峙說,中國城市房屋大體總計有400億平方米,30年以上房齡者至少有三分之一,如果正常維護使用,能再用幾十年的,至少還有100億平方米。如果都要拆除,都變成垃圾,再用資源去建設這100億平方米,經濟上受得了嗎?除了經濟節約問題外,還必須考慮原居民的安居問題。一般只要居住條件能保持一定水平,人們總是故土難離,沒有必要強制人家遷到邊遠地方。現在,對老房子用而不修,客觀上也造成過早拆舊,以至強制搬遷。這對社會安定也是不利的,和一些發達國家保護歷史街區的做法也是完全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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