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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張化本發言 |
[張化本]解決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資金瓶頸問題刻不容緩[ 2007-03-09 15:29:42 ]
[張化本]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我國自主創新隊伍中最具活力的生力軍,在創新數量和效率上明顯優於大企業。我國約66%的專利發明、74%的技術創新、82%的新產品開發都是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生力軍作用,對於我國實施科技自主創新的國家戰略,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 2007-03-09 15:30:44 ]
[張化本]但目前,中小企業在自主創新中面臨着許多困難與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融資難。據統計,截至2005年6月底,創造中國近6成GDP的中小企業貸款額僅佔主要金融機構貸款額的16%。相對中小企業貸款需求而言,這個比例實在太小。據調查顯示,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資金缺口達400多億元,平均每家企業資金缺口280多萬,嚴重影響其科技創新活動。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資金瓶頸問題關乎自主創新國家戰略的成敗,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 2007-03-09 15:31:38 ]
[張化本]建議:1.完善我國科技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從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看,風險投資資金的介入是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資金匱乏的最主要方式。但目前我國風險投資發育嚴重不足,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完善的退出機制。從“公開上市”這一退出渠道看,我國中小企業板上市條件過高,使大量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無法上市融資,進而風險投資無法在國內通過公開上市順暢退出;從“股份轉讓”和“破產清算”這兩種退出渠道看,其行爲都是在產權交易市場完成,但我國產權交易市場目前存在缺乏統一的市場規則、市場條塊分割嚴重、交易成本費用高、環節多、品種單一等問題,嚴重限制了風險投資企業產權的自由轉移。 [ 2007-03-09 15:32:46 ]
[張化本]據統計,2005年中國319家風險投資機構管理的631.6億元資本退出總收入僅10.3億元。爲此建議:一是放寬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標準。可允許雖未達到國內上市標準但已成功在海外上市的公司在中小企業板上市,同時積極創造條件儘快推出我國創業板市場。 [ 2007-03-09 15:33:58 ]
[張化本]二是加快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儘快制定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產權交易法》,大力推進全國性產權交易市場建設進程,開展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登記託管業務等。三是政府應通過稅收、貸款等政策優惠鼓勵對風險投資介入的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兼併收購,以使風險投資能夠順暢退出。四是儘快制定《風險投資法》,從法律層面促進和規範風險投資的發展。 [ 2007-03-09 15:34:24 ]
[張化本]2.提高國家財政對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支持力度。近年國家財政科技投入存在“兩大兩小”現象,即大部分資金用於大學與科研機構,只有少部分(約10%)用於企業(發達國家一般在30%以上);用於企業的科技資金又大部分用於大型企業,只有少部分用於中小企業。“兩大兩小”現象疊加,國家用於中小企業創新的財政資金可以說微乎其微。因此建議,國家財政要提高對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如大幅度增加現在每年僅10億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額度,加大對競爭前研究和共性技術平臺建設的支持等。 [ 2007-03-09 15:35:18 ]
[張化本]此外,建議對應用性研究開發項目採取事後承認與支持爲主的辦法,這種“不以身份資格論高下,只以成果效用論英雄”的辦法,有利於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國家科技項目競爭中脫穎而出。 [ 2007-03-09 15:35:38 ]
[張化本]3.嘗試開辦科技銀行。科技銀行可定位爲設立在科技企業集中的高新區內的區域性銀行,貸款對象主要是區內發展成熟的科技型企業或有風險投資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爲降低風險,國家可通過政策傾斜鼓勵科技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甚至成爲股東或合夥人,以利用風險投資機構在人才、組織方面的優勢及控制風險的能力。 [ 2007-03-09 15:36:14 ]
[張化本]科技銀行信貸業務將只爲與科技創新有關的活動提供服務;科技銀行實行股份制,股本來源以企業和機構投資者爲主,地方和高新區政府也可少量參股,實行官助民辦;國家可允許其吸收社會存款,在金融品種和信貸服務方式上進行創新,如擴大利率浮動範圍、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抵押貸款,以企業債權、股權融資等等。建議首先在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和深圳高新技術開發區等有條件的城市高新區內開展科技銀行試點工作。 [ 2007-03-09 15:37:09 ]
[張化本]4.推進再擔保體系建設。目前我國大多數擔保公司普遍存在資本實力不足、自身信用程度較低、業務規模偏小、主營業務虧損等問題,既難以獲得銀行等債權人的認可,也不利於整個行業的風險控制。 [ 2007-03-09 15:37:38 ]
[張化本]因此,建立爲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再擔保體系勢在必行。具體建議:由中央政府和各省級政府出資或授權出資,吸引商業銀行、各地各類擔保公司和戰略投資者參股,組成股份制和市場化的全國和省級再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不與各地擔保公司進行同業競爭,以市場化再擔保業務爲主,並承接國家各類政策性再擔保資金託管業務;再擔保公司在有關行業協會的指導下開展各類再擔保業務,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 2007-03-09 15:38:46 ]
[張化本]5.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首先,要努力營造一種誠實守信光榮、違約失信可恥的政策法制環境和社會輿論氛圍;其次,要建立中小企業商業信譽評估機制和信用檔案體系,推進企業與金融機構間信用信息共享,改善銀行與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局面;再次,建立嚴厲的信用懲罰機制,對惡意拖欠銀行貸款和逃避銀行債務的企業和個人,要給予嚴厲的懲罰,並在媒體上予以曝光;最後,要加強中小企業的信用管理,完善企業信用管理職能,建立企業信用管理制度,保證風險管理職能落實到人。 [ 2007-03-09 15:3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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