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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1時40分,河西區佟樓中學門前,一名男子舉着一個“尋被告人”的條幅,在校門口尋找一名欠了他5000元錢不還的女子,而這名女子的兒子就在佟樓中學某班讀書。“另類討債”條幅吸引了不少學生、老師和路人觀看,衆人對此事議論紛紛。
“快看呀,這個人要找的被告人的兒子是咱們學校的學生,就是某年某班的誰誰。”記者趕到現場時,舉着“尋被告人”條幅的男子身邊已圍滿了人,不住地議論和猜測着,校門口的小路因此出現長時間擁堵,以致引來了派出所的民警。
記者看到,“尋被告人”的條幅長約兩米,白紙黑字很是醒目,條幅上還貼有一張中年女子的照片,而條幅上的內容則包括了這名男子要尋找的被告人的姓名、年齡、戶籍地,以及她兒子的姓名和在佟樓中學就讀的具體班級等信息。
這名自稱姓苗的男子稱,他要尋找的被告人趙某是他家的老鄰居,大家以前的關係不錯。2004年,趙某以爲兒子交學費爲由,向他借了9000元,並打了一張借條。此後,趙某陸續歸還了4000元,還差5000元至今未還。“去年,趙某打電話表示在2006年11月時可以將剩餘的5000元錢還清,但1個月後,我向她要錢,她卻突然變卦,不還錢了。”隨後,苗某到法院起訴趙某,但法院也找不到趙某,只得勸苗某撤訴。
“我知道趙某的兒子就在這所學校讀書,兒子一定知道媽媽的下落,所以就想出了這個討債的辦法。”苗某稱,自己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爲了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件事,讓趙某兒子的同學、老師都知道趙某欠債不還的卑鄙行爲。“她兒子看到條幅後,一定會通知她的,看她到時候出不出面,還躲不躲。”
經過民警的勸說,中午12時20分,苗某不情願地將“尋被告人”的條幅收了起來。苗某不甘心地說,他還會想辦法找趙某的,一定要讓她出來還錢。
【律師說法】
針對此事,張盈律師事務所的王世清律師表示,苗某使用此種方法討債是不合法的,其行爲涉嫌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傷害了趙某兒子的自尊心,更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苗某的行爲涉嫌侵犯了趙某兒子的人格權、名譽權和隱私權,一旦對趙某兒子身心造成不良影響,趙某及其兒子所在的學校都有權向苗某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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