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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守護生活底線
如果沒有母親,李燕一直享受的有尊嚴的生活會大打折扣。
2005年6月1日,李燕的母親在院裏一腳踩空致右腳骨折。在母親養傷的20多天裏,李燕的生活大亂。
雖然父親也悉心照料李燕,但畢竟清理衛生上不能像母親盡其所能。晚上爲李燕翻身,白天給她調整坐姿,爲她打開電腦,幫她打字這些活,也只有母親才能做到無微不至。
“我媽媽是我的廚師、護理工、婦科病大夫。”李燕說,媽媽在爲自己做個人衛生清潔時,從不戴手套、口罩。而如果是護理員來做,這樣的裝備是必須的。
“但如果那樣對我,我覺得是對我的不尊重。這樣我會覺得自己沒有尊嚴,失去了人格。”
可除了母親,誰能這樣對她呢?
在李燕的博客裏,記載着母女倆去看養老院的一次經歷。母親希望有一天自己不能照顧她時,可以把她送到那裏繼續生活。雖然不大情願,但李燕最後還是答應看一下。一場大雨最終使母女倆未能成行。
李燕的博客並沒有記載後來的事。後來,她們最終到了養老院。結果是,母女倆都覺得,不可以讓李燕在那裏生活。
如果沒有了母親,李燕無法接受活着。“我很反感那句話:好死-不如賴活着。”李燕說,曾有人用這話勸她不要安樂死。“我只能說,他沒有體會過我的生活,這樣說,是不負責任的。”
李燕的媽媽宋鳳英已經63歲了,對於女兒,宋鳳英一直心懷歉疚:“我沒有給她一個健康的身體,她從小也沒有好的經濟條件,我對不起她,也救不了她……”
她說自己至少可以繼續照顧女兒10年。“到了七八十歲,我願意跟她一起安樂死,我不會把她丟在這個社會上,丟給親戚朋友。”
對於女兒在呼籲的安樂死立法,宋鳳英已經從最初的不理解到完全接受,“如果她能把這事辦成,就能幫助很多和她一樣受苦的人了。”
遭遇網絡質疑
“他們說我詐騙!”讓母女倆都想不到的是,在李燕的博客受到全國網友關注的同時,有網友質疑,李燕的舉動是希望吸引注意力以改善生活條件,具體的方式是吸引捐款。
事實上,在李燕的博客引起關注前,2006年,李燕確實收過兩筆捐款。一筆是在李燕的事蹟被當地紙媒體報道後,當地民政局給她帶來了1000元捐款。另一筆,是寧夏電視臺記者報道了她的事蹟後,各界捐款2500元。李燕說,當時她就要把這筆錢捐給民政局,但被包括記者在內的所有人拒絕。
李燕說,她無法理解爲什麼會有人那樣懷疑她,“我生活的基礎是很淺薄的。有錢能買到我爸爸和媽媽的長生不老嗎?”在她的博客上,她特別標註:請不要將此文用於惡意性和詆譭性的轉載。在一篇博客中,她乾脆明確寫着:不接受任何捐款和捐物。
網友的質疑也給她帶來了壓力。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她一度激動地表示,如果安樂死真的在短期被立法通過,爲了避免網友的猜疑,她願意做安樂死第一人。而這,已經與她母親的想法大相徑庭了。
雖然也是網民,但李燕的“衝浪”水準並不高,因爲手指活動不便,她無法海量瀏覽網站。對於芙蓉姐姐,對於天仙妹妹,對於那些依靠網絡成名獲利的經典案例,李燕滿臉迷茫。她說自己對此一無所知。
安樂死與“重生”
在萌生安樂死的想法後,李燕曾給自己的父母寫過一封未發出的信:
“爸媽別怪我。我活得實在太痛苦了,無論我多麼努力地說,多麼努力地笑,我還是無法像正常的人那樣從心底裏快樂。
我馬上就30歲了,一晃眼40歲也會來到,我現在越來越害怕這些年年增長的數字了。它們越接近我,我就越來越痛苦,越來越恐懼,越來越焦慮。未來會帶給我什麼樣的場景,我想不到,但我可以感應得到,會很可怕,生不如死。
與其等到你們都老了抱不動我的那一天再死,不如現在就開始,起碼我看到的你們是能動的,這樣我也就有了一點安慰了。傷心、難過是難免的……要比天天受折磨要好得多……”
雖然直到現在,還沒有人幫助李燕提交“安樂死立法”的申請,但她也知道,即使有人幫助,安樂死立法也不會那麼容易通過。
在網上她已經知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忠誠在2006年兩會時,就提出安樂死立法,但也沒有通過。
對於不可知的未來,李燕說,只要還有人需要安樂死,自己就會不斷努力。“我要讓國家知道,有我這樣一個人,我有這方面的需要……”
對於爭議重重的安樂死,李燕說,在她的心目中,安樂死不是毀滅。
“我覺得並不殘酷,安樂死是自願的。不是像南京大屠殺一樣,見人就殺的……就像鳥籠子裏的鳥,籠子還被罩上了。我想做的是從籠子裏飛出去。我認爲,這是一種重生的境界。不要把安樂死想得太灰暗了。站在我們的角度看待安樂死,你會發現這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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