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10點,位於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鶴興路17號的那處二層小樓的拆除工作仍然沒有進行,儘管已經到了法院規定的最後拆除時限,但這個在建築工地上矗立了整整三年的“孤島”仍然在與開發商抗爭。“我只是想爭得自己的權利,這是我的房子,要拆必須徵得我的同意,但看來最後我還是會失敗。”釘子戶主人吳把自己的失敗歸結爲胳膊到底還是沒擰過大腿。
21日夜裏的最後抵抗
昨天晚上是法院下達強拆通知書上的最後時限,吳隨同丈夫來到自己矗立在建築工地上的“孤島”,那個2層本來要當作酒店的小樓。
“我認輸了,法院的通知下來後,我就知道我肯定要搬了,所以我就和丈夫一起去把樓裏面僅存的一些傢俱搬出來。”吳在電話裏給記者講述了昨晚發生的事情。
1993年這個工地項目審批下來後,這個小樓就開始了斷水斷電的歷史,吳在樓裏留下了一些傢俱,作爲抗爭的“道具”,但3天前發現抗爭無效後,她和丈夫商量決定把這些傢俱搬出來。
到了小樓前她才發現,工地的工人們已經顯得急不可待,“在那個小樓周圍挖了1米深的一圈溝,把地基都給破壞了,小樓搖搖欲墜的。”吳講,當時她丈夫表現得不太理智,他越過深溝,爬進了屋裏,“房子看上去馬上就要塌了,我丈夫在裏面可怎麼辦。”
這樣的對峙一直持續到今天早晨10點,“開發商的施工隊沒有來,我們就在房子裏面等着,看他們怎麼辦。”吳說,但她認爲施工隊遲到的原因可能因爲她房子周圍已經圍滿了來自全國各地的記者。
一座引人發笑的小樓
房子儘管打算拆除,但吳認爲自己的權利仍然需要繼續爭取。
1993年,吳裝修好了自己的小樓,當時這個小樓地處楊家坪步行街旁,“地點特別好,我花錢把小樓從裏到外的裝修了一下,打算開個酒樓。”但剛裝修完不久,拆遷通知書就下來了,補償辦法有三個途徑,一是按照房子面積兌換成補償款,二是另外安排商品房居住,三是在開發範圍內安排。“我的考慮是我的房子原來在哪,今後還住在哪,面積應該與現在的面積相同,朝向也要好一點的。”
在吳的產權證上顯示,她的小樓共有建築面積219平方米,因此她提出在新建樓盤上還給她219平方米的商品房。“但是他們告訴我,如果在開發範圍內安排,可能會安排在地下室,這我就不同意了。”
但按照重慶市九龍坡區城市房屋拆遷工程處的說法,吳的要求太過分了,“我們不排除她明知道此處要拆遷,卻加蓋房屋以獲取高額賠償的打算。”另外,也有傳聞講,吳提出索取補償款2000萬才肯搬遷,但吳並不承認。
最終雙方爭議沒有結果,這一拖就是三年。
這三年裏,吳周圍的住戶紛紛搬走,開發商也最大限度地進行着施工,“電和水早在1993年就停了。”接着開發商清除了周圍的房屋,並向下挖了10米深的地基,吳的小樓不僅沒有了存在的價值,連他們夫妻倆想回家都成了不可能的任務。
“好在小樓旁邊就是重慶的輕軌,有位記者看到這個怪現象後,在輕軌上把我的房子拍下來,放到了網上,可能情況太搞笑了,引起了更多媒體的興趣。”
要按《物權法》維權
“但直到現在,開發商仍然沒有告訴我安排的房屋到底是什麼結果,反正就是先拆了再說。”吳告訴記者,她只能先允許拆除房屋,但她仍將爭取自己的權利。
“對於這個小樓,我們沒有什麼可說的,法院的通知我們不可能違背,否則就違法了,但我倒是認爲你們應該考慮一下,這個戶主這樣堅持,是不是背後有什麼利益?這個我們就不好說了。”重慶市九龍坡區城市房屋拆遷辦公室一名張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10月份,我會按照物權法來爭取我的權利,這個我是不會放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