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有效打擊盜竊自行車違法犯罪活動,山東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等六部門日前聯合出臺《山東省舉報盜竊自行車等違法犯罪獎勵標準》,決定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山東省規定,根據羣衆舉報線索,收繳被盜自行車5輛以上的,視情況給予舉報有功人員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獎勵;抓獲盜竊、銷贓、窩藏自行車違法犯罪人員5人以上,收繳被盜自行車10輛以上的,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查破重大盜竊自行車案件,並循線索追蹤取締非法銷售、窩藏點,並且抓獲違法犯罪人員10人以上,收繳被盜自行車20輛以上的,給予舉報有功人員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獎勵;破獲重大盜竊自行車團伙犯罪案件,抓獲違法犯罪人員15人以上,收繳被盜自行車50輛以上的,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
山東省公安廳負責人介紹,自2月下旬開展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以來,全省根據羣衆舉報線索查破自行車被盜案件888起,抓獲涉嫌盜竊自行車違法犯罪人員371人,收繳各類涉案自行車1328輛,已向羣衆返還411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