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讀生難扛高考壓力 樓羣內連放12把火
一名21歲的復讀生因無法排解高考壓力,竟然到樓羣內放火,然後以看周圍羣衆救火爲樂。這名學生爲他的惡作劇付出了代價,11日他在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今年21歲的王偉(化名)從小喜歡繪畫。考上天津的一所大學之後,王偉對這所學校不太滿意,於是在上大一的時候退學,準備重讀報考天津美術學院。但在重讀期間,家庭、社會給他的壓力很大,他有時心情極爲鬱悶。
2006年12月15日晚,兩天沒回家的王偉在紅橋區的一個燒烤攤上喝了兩小瓶二鍋頭和一些啤酒。爲排解心中鬱悶,他決定到附近樓羣內點火取樂。
9時許,王偉來到丁字沽四段,在3個樓門內點燃雜物。待火燒起來之後,他便大喊救火。周圍羣衆跑出來後,王偉又和他們一起將火撲滅。
在導演了一出惡作劇後,王偉還覺得不過癮,又來到丁字沽東大樓,在多個樓門裏放火,然後又大喊救火。他與周圍羣衆一起將火撲滅後,民警趕到現場。
在四段和東大樓,王偉共在12處放火,將部分樓門內的有線電視網絡線燒壞。
在警方調查過程中,王偉還裝模作樣地向民警作證。但一名在四段和東大樓都見過王偉的羣衆認爲王偉很可疑,就向民警反映了情況。在接受民警訊問期間,王偉交代了放火的事實。
本案公訴人認爲,王偉爲發泄情緒決定放火,而且感覺很有意思,並以看羣衆救火爲樂。在四段放火後,王偉感覺不夠刺激,又到東大樓放火,可見他有一定的主觀故意,所以應以放火罪追究王偉的刑事責任。
而王偉的辯護人認爲,王偉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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