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位在職員工向記者出示了他們拿到的2月份的工資條
上了4天班,扣除社保後拿到手的工資有多少?少的竟只有1元人民幣!廈門集美一家公司多名工人,向本報廈門新聞熱線(0592-5057110)反映:今年2月春節期間,他們工資幾乎沒有了,連基本生活都難以保障。當地勞動部門昨日表示,這起群體勞資糾紛確認調解無效,建議盡快進行勞動仲裁。
朗美(廈門)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位於集美一工業區內,昨日有6位在職員工向記者出示了他們拿到的2月份的工資條,其中一份標明『張某成,操作工,2007年2月實基本工資114.88元,實發工資1元(如圖)』,其他幾張則是『鄧某善,實基本工資143.19,實發19元;肖某,實基本工資114元,實發9元;張某,實基本工資114元,實發工資0元』……
工人們說,他們在2月份春節期間大多只上五六天班,其中張某成上了32小時也就是4天的班,記者在一份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看到,按約定,每小時工資3.59元。張某成當月工資確實只有100多元,扣掉社保所剩無幾。但工人們說,他們進廠上班都在半年左右,和廠裡也簽了勞動合同,曾約定保證至少有廈門市最低工資標准。這次廠方給出的理由是,春節期間沒有訂單放假,但即使沒有訂單,也應該給基本的生活保障啊!
據記者了解,目前廈門市企業每人每月最低工資標准:思明、湖裡650元;集美、海滄600元;同安、翔安550元。目前非全日制工作的小時最低工資新標准是:思明、湖裡6.8元;集美、海滄6.3元;同安、翔安5.9元。
朗美(廈門)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一位總經理助理昨日與記者見面後,先是當場打了幾個電話核對工人的工資情況,後又表示要進廠去找人事勞動部門詢問,但再無下文。而據集美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科科長張泓介紹,他們剛剛調解過此案,但沒有成功。按規定,如果是由於廠方的問題給工人們放長假,那應該給工人們適當的生活津貼,如果是由於工人自己請事假,那就另當別論。張泓建議工人們盡快進行勞動仲裁維權,再不行就只有到法院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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