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追討債務是很多公司都必須面對的問題,個別情況下還要爲此付出巨大的成本,在這樣的環境下,有人瞄準了債務“市場”,專門替人追債,而且據稱從業者已達數百人。債主該不該支付高額手續費委託討債公司?討債公司又是以何種方式追債?日前,本報雷霆暗訪小組爲此展開連續多日的調查。
討債公司老闆:不願張揚討債業務
爲了說服對方接受採訪,暗訪小組撥通了位於中環線旁的一家討債公司的電話,接聽電話的是該公司老闆。得知暗訪小組的意圖後,該老闆很謹慎地說:“討債是一個飽受社會爭議的職業,我們都是藉着商務諮詢公司的名義私下幹討債的業務,一旦被曝光,可能會對我們很不利。”儘管暗訪小組再三解釋說只是想和該公司的業務人員共同生活幾天,瞭解一下新型的債務種類及討債方法,該老闆還是猶豫再三後說:“讓我考慮考慮吧,3天后回覆你。”
一個星期過去了,暗訪小組始終沒有得到這個老闆的回覆,於是再次致電詢問。電話接通後,該老闆答道:“我還是決定不要報道。”對此,他解釋說:“樹大招風嘛。”
討債公司收費:要回的錢抽取三成
河西區解放南路旁一幢普通的寫字樓裏有一家掛牌商務諮詢的公司,辦公面積不過20平方米,屋內除一張略顯派頭的老闆臺和一把老闆椅外,只有兩張辦公桌、一部電話和一臺電腦。
工作人員馬小姐得知暗訪小組是替朋友諮詢債務追討事宜後,問道:“別人欠你朋友多少錢?”暗訪小組回答:“50萬。”馬小姐問:“有沒有憑證?”暗訪小組回答:“有欠條。”馬小姐問道:“是公司欠的,還是個人欠的?”暗訪小組回答:“公司欠賬。”馬小姐問道:“能不能找到公司?”暗訪小組回答:“可以。”馬小姐又問:“欠條帶來了沒有?”暗訪小組回答:“沒有。”
馬小姐介紹,討債業務不收取任何訂金,債務沒有追討成功,也不收取任何手續費。債務追討成功後,按照追回款額的30%收取手續費。爲了打消債權人的顧慮,討債公司一般只要求債權人提供欠條的複印件,作爲他們向欠債人討要債務的憑證,當欠債人答應償還債務後,討債公司纔會請債權人出面,拿着欠條當面拿回欠款,並當場支付討債公司30%的手續費。如果債權人考慮自己不方便出面拿回欠款,也可以委託討債公司拿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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