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周披露『深圳市寶安區公路局斥資近3000萬元裝修辦公大樓』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寶安區政府為此專門作出回應:對該項目的花費作出明細疏理。而公路局則召開黨員會議,要求全局黨員對媒體『封口』。
區政府:是否『違規』尚待核實
5月26日下午,寶安區政府新聞發言人對『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改造工程』的報道作出回應。
據其初步核實稱,寶安區公路局是區屬事業單位,人員經費自籌。媒體所指的寶安區公路局辦公大樓,系200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的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該大樓由七家企業和區公路局共同出資興建,區公路局產權佔31.4%。區公路局使用面積6480平方米,七家企業使用面積8451平方米,大樓對外出租10300平方米。
媒體報道的這次改造工程於2006年6月16日開工,同年10月23日竣工。改造項目包括大樓大門、大堂改造、地下車庫改造、露天停車場、市政通道、公益廣告燈箱、玻璃幕牆、LED顯示屏、文化浮雕等11個子項目,總投資2736.34萬元,其中大樓大門163.4萬元、大堂改造628.45萬元。
至於各界關注的『工程是否經過審批、是否經過合法途徑發包』,寶安區政府回應:『這一改造工程中是否存在違規行為等情況,正在調查核實中』。
公路局:黨員須與局長保持一致
昨天下午,一名不願暴露身份的知情人士向記者提供了寶安區公路局當天召開全體黨員會議的內容。
會上,該局負責人要求全體黨員團結一致,共同對付此次事件,用黨性、正義戰勝『邪惡』。
該負責人在講話中稱,這次媒體報道是一場『是非危機』,並稱這是一些另有目的的人『有預謀』的事件。他要求全體黨員以黨性為原則,堅守崗位、堅定信心、乾好工作、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全局工作人員化解這場危機。
在會上,該負責人認為,這些事情的外傳,可能是因為內部工作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收集『情報』的人員利用,或是局內工作人員在與朋友吃飯、聊天時透露所致。他要求,今後若有人向局內工作人員打聽寶安公路局的情況,『發現可疑的人要匯報』。
會上還要求,所有人員一切行動聽指揮,謹慎對待媒體,不要對外亂說話。會上提到,寶安公路局已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局裡將會統一口徑對外,除了新聞發言人外,所有的人不得對外透露局裡相關情況。
會上提到,為了維護公路局的利益,公路局將清理一些資料,要求各部門需予以配合。但會上並未透露清理何資料。並稱,將對在此次事件中『保持了高度警覺和政治立場的同志』給予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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