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州市應急管理辦公室獲悉,經市政府批准,《廣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即日正式頒佈實施。廣州將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劃分爲四個級別。《預案》規定,突發事件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根據《預案》,在廣州市應急委員會的指導下,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區(縣級市)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建立全天候、覆蓋全市的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並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由高到低劃分爲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較重)、Ⅳ(一般)四個級別,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區(縣級市)政府和有關單位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規定及時逐級報告。同時啓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控制事態。
《預案》中明確規定,要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覈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衆防範要求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信息發佈工作。
四級預警
紅色:Ⅰ級(特別嚴重)
橙色:Ⅱ級(嚴重)
黃色:Ⅲ(較重)
藍色: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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