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加強對突發事件處置的綜合協調指揮,提高緊急救援反應能力,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市特制定出臺《天津市處置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本市將成立天津市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天津市軌道交通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軌道交通突發事件的處置,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建委牽頭負責。市公安局、市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制定專業應急預案,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
突發事件
軌道交通分4級
本市依據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大小、行車中斷時間、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將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
Ⅰ級突發事件。指具備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天津市軌道交通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統一協調、指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事件包括:因事故造成人員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5人以上;運營場所發生火災、爆炸、有毒化學物質泄漏、構築物坍塌事件,造成運營中斷;運營列車衝突、脫軌或顛覆;遭受臺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侵襲,造成軌道交通運營中斷;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嚴重刑事案件,造成軌道交通運營中斷;其他事態非常復雜,運營秩序受到特別重大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後果的突發事件。
Ⅱ級突發事件。指具備以下情形之一,需要指揮中心調度市有關部門聯合處置的突發事件包括:因事故造成人員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4人以下;發生突發性大客流,運營秩序可能或已經失去控制;發生大面積停電,致使運營中斷;車站內發生聚眾鬧事等突發事件,致使運營受阻;其他事態復雜,對運營秩序造成重大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後果的突發事件。
Ⅲ級突發事件。指具備以下情形之一,以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為主進行處置,必要時由指揮中心協調相關專業應急機構業務指導或支援能夠處置的突發事件:部分運營區域發生突發性大客流,需要地面交通協助疏散;因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中斷運營1小時以上,需要地面交通協助疏散;隧道大面積積水需要市政、電力等部門協助搶險;其他事態比較復雜,運營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的突發事件。
Ⅳ級突發事件。指事態比較簡單,局部運營中斷1小時以內,運營秩序受到影響,運營單位能夠處置的突發事件。
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市建委,負責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指令傳達以及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報警專用電話:23041395(8:30至18:00),23307363(18:00至次日8:30)。
預警機制
建立紅橙黃藍4級
按照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級預警,依次分別采用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Ⅳ級)表示。
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根據事態發展情況,相應調整應急處置方案,並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各專業指揮組應嚴格按照指揮中心的指令和相應預案開展救援,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延誤、推諉和擅離職守。搶險救援指揮組應在接到報警電話後15分鍾內到達現場,有效控制災情,將滯留現場的乘客、工作人員和傷亡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市政排水指揮組應及時調集市政排水人員、設備對隧道內出現的大面積積水實施搶險、強排措施。
軌道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機構應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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