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作建房近來似乎特別地安靜。除了購房者和準購房者以外,開發商、銷售商、地產專家、經濟學家、業內人士等等都對這一現象進行了一輪又一輪的討論。從2003年於凌罡的高調號召,到北京、深圳、合肥、哈爾濱各地的興起,個人合作建房在中華大地上點燃了千萬人的置業理想。
眼下這把希望之火已經多日不見聲勢。儘管溫州模式已經看到了成功的曙光,但嚴峻的發展環境給個人合作建房提出了更高的素質要求。最重要的是,專業的眼光和法律的審視讓個人合作建房開始被透視出不同層次的內容,能否肅清雜質真正合法、合理並且健康地生存下去,是個人合作建房現在必須面對的首要問題。
不管怎樣,合作建房參與者們甘冒風險是爲了住上更經濟的房子,但是蓋房子的成本計算也許並沒有售價減去利潤那麼簡單。在這道沒有人完成過的試題中,“1+1”能等於2嗎?
1拿地
溫州模式:八字的第一個撇
不管合作建房這道試題結果如何,土地都是它必須具備的第一要素。這也是全國很多合作建房至今都停留在口頭階段的重要原因。
溫州合作建房者首先通過招拍掛途徑拿到了土地,這是國內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第一縷曙光。據瞭解,溫州個人合作建房機構通過當地一家房產公司以1.0458億元的價格得到一塊政府出讓的30畝土地,總建築面積約2萬平方米,規劃建成260套住房。這1億多元的土地出讓金,全部來自溫州個人集資建房的260個會員。而這種以市場化手段取得土地的模式纔是對個人合作建房具有示範性的真正意義。
溫州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趙智強進行了一番測算,“這塊地在溫州市龍灣區,地理位置比較好,地塊均價爲每平方米4100元,預計建成後房屋成本價爲每平方米5300元,低於周邊樓盤每平方米10000元左右的市場價,將能達到個人合作建房低於市場價30%的目標。”
溫州項目的有關參與者對這30%的差價進行了分析。他說,這個差價是通過交易成本大幅降低所得的。畢竟,地塊是公開掛牌出讓,必有其他地產商參與投標,從地價上獲得的優惠不會太多。而開發商之所以願意接受委託,看中的應該是無需資金、項目推廣和銷售人員投入的好處,而且免去了產品市場定位失策的風險。雖然這些成本和風險被“轉嫁”到了個人合作建房者身上,但目前初步實現低於市場水平三成的價格承諾,也讓這些合作者對於承受風險較爲認可。
另一方面,溫州模式的成功並沒有得到全部社會的認同。據瞭解,在溫州合作建房人拿到土地後遭到了諸多質疑,其中包括溫州房管局負責人也認爲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存在“違規操作”行爲。而大部分房地產業內人士則認爲,在短期內,個人集資建房作爲一種新生事物,還很難對目前的房價形成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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