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漢沽警方從禁毒監控網的點滴變化中發現線索,在市局緝毒處和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成功破獲了本市首例販賣國家管制類精神藥品大案,共繳獲管制類精神藥品舒美奮5264盒計97280片、地西泮25盒計250支及部分贓款。
變化引起警方警覺
2005年初,公安漢沽分局緝毒大隊發現,一些過去吸食海洛因的吸毒人員近來好像“偃旗息鼓”,對一些人進行尿檢也發生了變化。
經調查,緝毒民警瞭解到,一些原來吸食傳統毒品海洛因的吸毒人員,如今偷偷改爲吸食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品舒美奮(鹽酸丁丙諾啡)和地西泮(俗稱安定)。這些人覺得,這樣不僅降低了吸食毒品的成本,還不易被發現。
追根溯源的發現
這些吸毒人員究竟是從哪裏弄到這些管制的精神藥品?辦案民警經長期工作,終於發現這些吸毒人員手中零買的“舒美奮”,大多來自漢沽區內一個名叫金明的販毒人員。
金明,25歲,無業,本人並不吸毒。此人辦事謹慎,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他並不直接與吸毒人員來往,一般的吸毒人員也很難接觸到他。根據此案的相關特點,漢沽分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蘆衛保要求緝毒大隊對金明嚴密長期監控。
適時現場抓捕
2006年6月5日上午,警方獲得可靠信息,金明當天將與吸毒人員進行交易。漢沽緝毒大隊立即行動,在市局緝毒處及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在漢沽五中東側的馬路邊,將金明和前來購買精神藥品的一名吸毒人員成功抓獲。當場收繳管制類精神藥品“舒美奮”10盒(共200片)、“地西泮”25盒(共250支)及贓款1200元。
經審訊,金明終於交代:天津到漢沽每天有數十趟客運汽車,其上線是天津女子趙麗萍,趙麗萍一般都是通過客運汽車,將“舒美奮”等託運到漢沽,金明再將錢打到對方的銀行卡上。而且今天上午10時許,趙麗萍剛從天津站附近的客運站給他託運來一箱“舒美奮”,估計中午就已到站,現寄存於漢沽客運站內。
漢沽緝毒大隊會同市局緝毒處二大隊,立即趕赴漢沽公汽客運站,在運送的貨物中找到了這箱“藥”。上線趙麗萍用報紙粘貼住藥品紙箱上的藥品名稱,報紙上清楚地書寫着收貨人“金明”,並寫有金明的手機號碼。經查,這箱“舒美奮”有200盒,計4000片。
順藤摸瓜追上線
事不宜遲,辦案民警兵分兩路,一方面繼續審訊金明,另一路民警立即奔赴天津市區,抓捕趙麗萍。
6月6日上午,警方獲得信息,供貨人趙麗萍現正在南開區鼓樓一個經營場所內。緝毒刑警隨即趕到鼓樓,當場將趙麗萍擒獲,從其攜帶的一個大塑料袋內,繳獲管制精神藥品“舒美奮”140盒,計2800片。接着,警方帶着趙麗萍來到她位於南開區華苑小區的居住處。在該小區趙麗萍租的一辦公房內,辦案民警發現了許多賬單及大量進出“貨”的單據,從這些單據上可以看出,僅2005年11月至2006年5月這近半年的時間裏,金明就從趙麗萍處購買了15箱管制精神藥品。
找出藏“藥”黑庫房
經瞭解,趙麗萍現年42歲,無正式職業,專門從事藥品購銷經營。經對趙麗萍進行審訊,以及耐心做有關人員的思想工作,6月16日,他們終於向辦案民警交代,在華苑居民區居華里一水房的地下室內,有個趙麗萍存放藥品的庫房。在這個隱蔽的地下庫房內,民警繳獲了趙麗萍存放的“舒美奮”24箱零114盒,共計90280片。至此,漢沽警方這次行動,共繳獲“舒美奮”97280片、地西泮250支,徹底查清、剷斷了這一向當地吸毒人員大肆販賣國家管制精神藥品的渠道。
後經法院審理,趙麗萍以非法經營罪被判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12萬元。金明以非法經營罪判刑1年6個月,罰金6萬;以販賣毒品罪判刑1年罰金8千元,決定合併執行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6.8萬元。(文中涉案人員爲化名)
新聞背景
2005年,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42號國務院令,公佈了《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該條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同時廢止。制定這一條例的目的,是爲了加強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管理,保證其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該條例分9章、89條,分別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種植、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審批程序和監督管理,以及違反這一條例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
根據這一條例,國家對麻醉藥品藥用植物以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行管制。除該條例另有規定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進行麻醉藥品藥用植物的種植以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等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