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7月3日宣布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6市、2縣、5個工業園區,實行『流域限批』,對流域內32家重污染企業及6家污水處理廠實行『掛牌督辦』。(新華社報道)
同一天,河南汝州市卻傳來這樣的消息:一些公司缺乏環保措施,生產現場煙霧滾滾。記者提出要采訪汝州環保局局長,局長立即聲明——如果采訪,他不談環保,否則將不接受采訪。(《中國經濟時報》報道)
環保局局長不談環保,談什麼?他為什麼害怕談?什麼時候纔能談?等到每個人都必須戴著防毒面具出門的時候嗎?
局長也有問題等著記者:河南其它地方也是這種情況,為什麼光來汝州?一些污染企業項目落戶了,汝州環保局為什麼要為企業污染問題受責問?局長的言外之意是,一些經管部門或領導對污染項目從立項到落戶一路綠燈,為何不追問他們,而偏要問我。
讓污染企業活得好好的,就要問當地環保局的責任。主管官員不談就是逃避,就是不作為,就是瀆職,就是視國家利益和公眾健康於不顧。
入夏以來,太湖、滇池、巢湖藍藻暴發、江蘇沭陽飲用水遭污染……我們對環保問題有了切膚之痛。
『唯GDP發展觀的背後,已經不是地方官員執政思路或者觀念問題,而是利益問題。一些地方官員為追求短平快的政績和那些追求暴利的企業結合起來,不顧當地資源環境條件,要麼亂上煤電、化工和鋼鐵等重化工項目,要麼庇護非法排污企業。不改變以GDP為核心的官員考核制度,不問責造成重大環境事故的官員,這種現象就不能被阻止。』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的話,說得再明白不過。
『流域限批』、『掛牌督辦』,這已經是環保總局自2005年以來第四次掀起『環保風暴』了。用潘岳的話說,『是現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環保總局能動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而他對這『最後一招』『不敢有什麼奢望』,『限批幾個市,實在是杯水車薪。』此言令人心痛。
傳統發展模式積累的環境成本已到臨界點,單靠『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治不了頑癥。環保總局檢查組不可能全國哪都去、天天來檢查。所以,必須改變以GDP為核心的乾部考核體系,改變『先污染創政績後治理』的觀念,建立環境問責制、公眾監督制和綜合治理機制,讓所有『避談者』開口,讓所有『無視者』睜眼,切實承擔責任,失職必懲,違法必究。
潘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感言:『把「官」的問題解決了,就什麼問題都解決了。』這也許是激憤之言,但可以說,在一些地方,解決了監督管理的問題,環保就會有起色。
環保不單是經濟問題,它還關系著公民生存權和健康權,關系著社會安定和政府威信,關系著國家前途和民族未來,別再讓環境為一時的經濟發展埋單了!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化工 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