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黑磚窯”事件相關案件審理情況舉行新聞發佈會,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冀民通報了“黑磚窯”案件的審理情況。
劉冀民在會上發佈了洪洞縣人民法院審判的被告人楊小蘭窩藏案具體情況:被告人楊小蘭,女,河南省淅川縣人,與上述非法拘禁案的被告人衡庭漢系夫妻關係。楊小蘭明知衡庭漢等人系犯罪的人後,仍爲其提供隱藏處所和財物,幫助其逃匿,妨害了司法機關正常活動,其行爲構成窩藏罪。洪洞縣法院於2007年7月13日開庭審理了該案。法院在查明事實後,鑑於楊小蘭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且系初犯,判處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對其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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