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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下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黑磚窯”事件相關案件審理情況舉行新聞發佈會。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冀民在發佈會上說,黑磚窯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充分考慮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劉冀民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這次“黑磚窯”案件有大批的民工成爲受害的對象,山西省委、省政府前一階段組織了有關方面,開展瞭解救行動。進入司法程序以後,我們繼續按照這個要求,一方面從嚴從快打擊犯罪;另一方面,也充分考慮要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從訴訟角度講,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大概是這麼兩個方面:一方面,受害人可以出庭,作爲公訴一方,在法庭上參與提問、質證、陳述,可以要求法庭對被告人給予定罪、給予嚴處。另一方面,受害人及其親屬,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他們遭受的直接財產損失、人身傷害,請求給予賠償。這兩個方面的權利,我們都給予了充分的保障。一個,我們對這些受害人都發出了通知,就是權利告知,告訴他們享有這方面的權利。另一方面對於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害人,我們都通知了他們出庭、開庭時間,這一次先期開庭這些案件,有一部分受害人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都出庭參加了訴訟,也在庭上主張了他們的權利。大家可能發現了,我剛纔發佈的對被告人的處刑情況,對附帶民事部分沒有發佈,並不是這一塊放下不管,而是我們下一步,要集中對附帶民事部分另行開庭審理。原因是由於受害人多,解救以後,這些受害人大部分回到了原籍,也有可能回到原籍以後,又出去到其他地方打工,所以尋找他們很不容易,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有一個過程。我們這次開庭通知到的好多受害人,也沒能夠按時到庭參加訴訟。但是刑事案件不能拖,要先期處理。於是按照《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們有關人民法院決定,先對刑事部分開庭審判,而對附帶民事部分,由同一合議庭另定時間開庭審理,要充分保障受害人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一切訴訟權利,充分保障他們代理人享有的一切訴訟權利,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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