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吳梅 張晨 劉立東):爲進一步加強土地執法監察工作,維護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日前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出臺了《土地執法監察巡查管理規定》,分項細化了行政轄區範圍內土地執法監察巡查工作,促進了本市土地執法監察巡查工作的規範化、系統化、制度化。
《規定》明確,土地執法監察巡查的主體是市、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監察機構和執法監察專業隊伍,市國土房管局執法監察總隊負責對中心城區和違法行爲多發區域進行巡查,對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巡查情況和效果進行監督、檢查;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巡查工作;鄉、鎮、街國土資源管理所應當協助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巡查工作。
《規定》明確,本市土地執法巡查工作要制定巡查計劃,明確巡查週期、路線、人員,且每週不少於兩次,每次巡查必須在連續時間內覆蓋全部責任區域。法定節假日內要安排人員值班,巡查不能間斷。本市城鄉結合部、公路幹線兩側、村莊周圍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等作爲一級巡查區實行重點巡查,有效解決巡查區域大,偏遠地區違法佔地行爲隱蔽,巡查力量相對薄弱的問題,大幅提高巡查效率。
此外,本市土地執法監察巡查實行分級專人負責,在執行巡查任務時不得少於2名,必須按規定着裝整齊、持證上崗,詢問時必須出示執法證件。據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新規定的出臺將有助於土地管理部門及時掌握違法用地情況,建立早預防、早發現、早查處的執法監察機制,維護天津市的正常土地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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