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9)日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爲整頓本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廣大購房人合法權益,本市加大了對開發商無證售房的處理力度,連日來一批企業受到處罰。從10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無證售房,將會按照每套房屋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據悉,天津凱德恆業置地有限公司在武清區開發的“北岸尚城”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與購房人簽訂“保留房源書”和接收VIP會員的形式,簽訂認購協議,共計收取“誠意金”7萬元。翰升置業(天津)有限公司開發的紅橋區“歐瀾家園”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以辦理會員證的形式與2戶購房人簽訂房屋預訂合同,違規收取房款47.6萬元。天津市衆河投資有限公司開發的“匯頤花園”項目,坐落於本市西青區,該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與12戶購房人簽訂“房屋意向確認書”,違規收取房屋預訂款6萬元。
據市國土房管局人士介紹,依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擅自銷售商品房或者委託代理銷售商品房的,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活動,並處以收預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罰款。《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將從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新條例加大了對無證售房行爲的處罰力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新建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銷售或者變相銷售收取款項,由房地產交易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按照每套房屋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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