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7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並抽審了3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安全監管總局爲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5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安全監管總局2006年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加強了內部制度建設。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及時批覆所屬單位預算8.83億元。
2006年,安全監管總局有8.83億元預算未按規定時間批覆所屬單位,其中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經費項目預算600萬元至審計時仍未批覆到具體單位。
(二)項目支出預算5138.59萬元未細化到具體項目。
2006年,安全監管總局未將安全監管監察專項預算1000萬元安排到具體項目,當年全部結餘。加上以前年度該專項結餘4138.59萬元,截至2006年底,共結餘5138.59萬元未細化落實到具體項目。
(三)所屬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未經批准自立項目收費240.56萬元。
受安全監管總局委託,該院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註冊管理和安全評價人員的考試、登記管理工作。2006年,未經財政和物價部門批准,該院收取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費、安全評價人員考試費和安全評價人員登記服務費共計240.56萬元。
(四)所屬安全監管總局研究中心以虛假憑證套取現金700.88萬元,其中部分用於發放職工獎金補貼。
2006年,該中心以支付專家諮詢費的名義,編制虛假的專家領款表,套取現金700.88萬元賬外存放,已累計支出586.4萬元,其中支付外部專家諮詢費261.3萬元,支付中心人員費用、崗位津貼和獎金共計325.1萬元。至審計時,餘額爲114.48萬元。
(五)所屬安全監管總局研究中心控股的北京國智安平科技發展公司使用該中心名義和資質證書開展安全評價業務,獲取收入834.9萬元。
在未取得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證書的情況下,北京國智安平科技發展公司利用研究中心的名義及其資質證書開展安全評價業務,出具安全評價報告。2004年6月至2006年底,累計承攬安全評價業務35項,取得安全評價收入834.9萬元。
(六)所屬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違規覈銷對外投資140萬元。
2004年8月,該會將所持有的某公司的140萬元投資,以20萬元的價格轉讓,並在未經業務主管部門及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的情況下,將上述投資予以覈銷,形成損失120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及時批覆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的問題,要求採取措施,及時批覆預算,細化項目支出預算;對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未經批准自立項目收費的問題,要求停止收費,並將已收取費用餘款上繳財政;對安全監管總局研究中心以虛假憑證套取現金存放賬外的問題,要求追回賬外存放資金;對北京國智安平科技發展公司違規使用安全評價資質獲取收入的問題,要求進行查處,並對違法所得予以處理;對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違規覈銷對外投資的問題,要求補辦國有資產處置審批手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安全監管總局應及時批覆預算,進一步細化預算,規範結餘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對所屬單位的監督和管理,督促所屬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安全監管總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安全監管總局高度重視,召開總局在京黨組成員、機關各司局及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財務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大會,通報審計情況,佈置審計整改,並提出建立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糾錯機制、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加強財務力量、加大內部審計工作力度、對直屬事業單位開展財務自查自糾等五項整改措施。目前,已停止違規收費項目並將收支餘額上繳財政,追回以虛假憑證套取現金形成的賬外資金,其他問題的整改正在落實中。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安全監管總局已進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