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發商手上囤積了42平方公里土地?針對這一傳聞,昨日(21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迴應,數據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
開發商存地11.8平方公里
近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對1992年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至今出讓的所有商品住宅用地的開發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共清查商品住宅用地7296宗,用地面積78平方公里(不包括增城、從化兩市)。
在歷年供應的78平方公里商品住宅用地中,已經完成開發建設和銷售的有55.74平方公里;政府依法收回的閒置土地10.46平方公里;目前開發企業手中未完成對外銷售的有11.8平方公里。
開發企業手中的11.8平方公里存量土地中,已動工建設且建設進度符合規定要求的有4.27平方公里;近期纔出讓正在依法辦理規劃、用地、建設等行政審批手續的3.8平方公里;超過規定時間未動工開發建設或建設進度達不到要求涉嫌閒置的3.73平方公里。
市國土房管局強調,歷年收回的閒置土地有24.46平方公里,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0.46平方公里。
“42平方公里”統計有誤
市國土房管局發言人稱,對於42平方公里的說法,經過與數據來源人聯繫,對其提供的基礎數據明細資料進行逐宗覈查和比對後,發現引用的數據來源存在諸多統計問題。例如,將已開發項目及部分開發項目當作完全未開發項目、未有償出讓用地甚至集體農用地當作開發企業已合法取得的存量用地、政府已收回用地仍作爲開發企業擁有存量用地、重複統計等,因此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
六大措施強化土地監管
市國土房管局表示,政府部門將採取6項措施強化全程監管:
一是繼續嚴格按計劃供應商品住宅用地。採取“雙限雙競”等措施,優先保證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二是繼續堅持“應查盡查、應收盡收”的原則,清理和處置閒置土地,打擊囤積土地的行爲。政府部門之間將通過加強信息共享,運用衛星圖片和航拍圖片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打擊囤積土地的預警預報機制。對於未動工開發涉嫌閒置用地,政府部門將依法開展調查處置,閒置滿2年未動工建設的將依法收回。
三是強化出讓合同的約束條件。新出讓地塊在出讓合同中對動工開發、預售、竣工等環節均作了嚴格約定,開發企業沒有按照約定開發建設的,將面臨支付違約金直至被政府解除合同無償收回等法律後果。
四是嚴格土地一級市場準入條件。對存在延期動工、預售、竣工、欠交土地出讓金、開發建設面積佔儲備面積比例偏低等行爲的開發企業及其關聯企業,在未能有效整改前不得進入土地一級市場。
五是進一步加強土地二級市場管理。開發建設和投資未達到法定條件的地塊將被限制轉讓。
六是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對於故意發佈虛假信息、拖延建設進度、擅自圈地和企圖通過囤積土地擅自轉變用途作房地產開發的開發企業,政府部門將通過適當渠道公佈其違規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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