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預算分工先財政後國資
在《意見》出臺前,業內就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政府公共預算是什麼關係”產生過爭論,在爭論的背後,實際上是在爭論到底由誰來主管?甚至有些人擔心:如果不明確,有可能產生國資委和財政部兩大部門之間的利益衝突。
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相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政府公共預算都屬於政府預算。根據《預算法實施條例》,各級政府預算按照複式預算編制,分爲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
這位負責人還向記者表示,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後,國家用於國有企業的改革支出將逐步從政府公共預算中退出。考慮到相關政策的銜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期間,政府公共預算中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支出,如政策性關閉破產支出、廠辦大集體改革等支出繼續予以安排。另一方面,《意見》還規定,必要時可將企業上繳的部分國有資本收益用於社會保障支出。
究竟誰來主管?這位負責人明確表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據《預算法》,《意見》中明確,財政部門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
在明確了誰來主管的問題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各部門如何分工也成了各方關注的焦點。
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作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管理制度、預算編制辦法和預算收支科目;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月報;編制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國有資本收益收取辦法;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審覈、彙總編制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以及其他負責國有企業監管職能的部門和單位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位,主要負責研究制定本單位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報本單位年度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或所屬)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
“現在能走到這一步已經很不錯了,但這次改革還不能算真正到位。”劉紀鵬表示,按說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該由國資委獨立進行編制,但現在時機還不成熟,只能先上繳給財政部,然後根據國資委具體情況再劃撥給國資委。“所有的事情都不能一蹴而就,應該一步一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