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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通過在網上發佈虛假招聘信息,將他人騙至租住處強行控制,並以暴力相威脅,向被害人及其家屬索要贖金總計8萬元。日前,三人因綁架罪被(天津市)東麗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2000元。
貴州省農民曹某、河北省農民馮某和黑龍江省農民楊某今年春節後在河北省保定市從事傳銷時相識。3月間,三人預謀以在網上發佈虛假招聘信息的方式騙取錢財。4月初,三人先後來到本市東麗區,並由楊某在該區一家網吧以中鐵十八局的名義,在互聯網上發佈虛假的招聘挖掘機司機的信息,後又在張貴莊街一市場附近租住平房一間。同時,三人約定分別以老王、樑子、強子的假名互相稱呼。4月10日,受害人黃某、林某被虛假招聘信息所騙,乘車至本市。翌日,三人將黃某、林某帶到其租住的平房內,先對二被害人實施毆打,後又強迫被害人打電話向家屬索要錢財。自4月11日至16日中午,曹某等人將被害人控制在平房內,多次實施毆打,恐嚇被害人及其家屬,索要贖金總計8萬元。後經被害人黃某家屬報警,民警於4月16日將二被害人解救,曹某、楊某被當場抓獲,馮某也隨後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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