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為公司安排7000多名工作滿8年的員工向公司提交請辭自願離職。辭職員工隨後可競聘上崗,工齡重新計算。華為將為不再參加競聘的員工支付賠償費,總金額約10億元。據稱,華為此舉是為了規避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文。(10月2日《南方網》)
大家知道,華為是伴隨著創新而成長的,離開創新,華為就沒有發展,離開創新,就沒有華為的今天。
同時,大家也知道,華為所以能夠不斷地創新、快速地發展,依靠的是所有華為人的共同努力。也正因為如此,華為能夠成為比北大、清華這些中國最著名學府掌握更多創新專利的企業。
也就是說,華為人為華為的今天,為華為能夠在十多年時間就成為家喻戶曉的企業,都是作了極大貢獻的。
按理,華為應當比一般企業更加善待員工,善待這些為華作出了傑出貢獻的員工們。
可是,華為這次的創新卻背離了企業發展的正常軌道,背離了一個成功企業的發展宗旨。
為了規避新《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文,逃避社會責任,竟然利用企業的強勢,強迫要求職工提交自願離職的申請,重新競聘上崗,且不重新計算工齡。
此舉意圖十分明顯,但也給人以無情無義之感。
我們無法知道的是,作為一個企業,華為生存、發展、壯大的意義到底是什麼?華為算不算是社會的一個細胞?如果僅僅為了逃避社會責任,就采取如此無情的手段,華為今後將向何處去?將如何凝聚人心?
雖然華為也在極力為此舉尋找更多能夠證明自己正確的理由,譬如增強職工的危機意識,少數職工已經居功自傲、不思進取啦等等,同時,用『高額補償』彌合職工的失落心理,甚至不惜讓經營層自己也簽訂所謂的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但是,不管華為公司如何解釋,如何在經濟上彌補,如何證明自己的行為是對的,都無法改變一個事實,那就是在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發生矛盾時表現出來的『絕情』。
要知道,7000多名工作滿8年的員工,都是華為迅速發展時期的功臣,是華為今天的基石。對這樣的功臣,都能采取如此無情的手段,員工們的心理會是一種什麼感覺?即便這些老功臣們能夠重新獲得崗位,甚至比原來更好的崗位,能夠彌合他們失落的心理嗎?金錢能夠買到人心嗎?
大凡成功的企業,都缺乏不了人文管理、人文關懷,世界上這類成功的企業很多很多,日本松下公司就是最典型的人文關懷企業。華為能夠成功,也缺乏不了人文關懷。此前的華為,人文關懷方面可能就在於對員工的信任,對員工內力的調動。但是,華為這次的行為,會在員工的心理上產生怎樣的影響,可能只能讓時間來證明了。
華為是一個創新型企業,華為要發展,必須創新。但是,華為的創新可以用在技術上、科研上、管理上,但決不能用在對法律的規避、社會責任的逃避和對員工責任的推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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