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帶薪休假的發源地
熱愛生活的法國人,是帶薪休假制度最初發起人。早在1936年,法國政府就明確提出所有法國人每年都應該有享受帶薪假期的權利。工人以大罷工的激烈方式保證這項權利的實施。同時也使職場文化發生了改變。
現在,法國的帶薪休假已經多達每年六周了,而且他們每周的工作時間也降到了40小時以下。法國人把休假,看做是不可侵犯的權利。他們總能以最悠閑的方式度過假期。
芬蘭:帶薪休假還有額外補助
芬蘭的工薪階層,有六周的法定帶薪休假。工會確保職工不必擔心因為休長假而丟掉工作。芬蘭政府還要求僱主向休假的人提供額外的津貼,以保證他們有足夠的錢外出旅行或消費,而不是只能在家中枯坐度過假期。
瑞典:長年休假能拿失業保險
瑞典政府推出了一項新政策,那些自願脫離工作崗位、休12個月長假的員工,可以領取85%的失業保險金。這恐怕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帶薪休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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