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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自相關渠道獲悉,引人注目的周正毅案將在本週五(11月30日)上午於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10月23日至26日,周正毅案曾在上海二中院“閉門”審理,法院嚴格控制旁聽人員資格,極盡低調。
記者從相關渠道獲得的檢方起訴意見書顯示,被告單位農凱集團及被告人周正毅涉嫌單位行賄罪、對企業人員行賄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告人周正毅個人涉嫌行賄罪、挪用公款罪。
另外,周正毅第一次服刑期間在獄中享受非法待遇的事實,也在起訴意見書中揭開部分內情。
記者獲悉,周正毅案在2007年4月和7月曾兩次退回檢察機關補充偵查,“案件複雜”。
據悉,對於挪用資金罪,律師的辯護意見認爲,系由同案被告唐海根、翟世強、陳訓明等人自行策劃操作,並當庭出具證據以證明周對此並不知情。後三者均在農凱集團下屬或關聯企業任職。
基於此,在法庭上,辯護律師就上述挪用資金和虛開增值稅發票,爲周作了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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