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崔憲偉):12月20日,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正式向社會發布《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新文本。
根據自2008年1月1日起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需要,爲更好地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規範勞動合同簽訂工作,我市勞動行政部門對本市現在使用的7種勞動文本進行了清理,其中廢止2種,修改4種,新制訂2種,現在此項工作已基本結束,此次推出《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新文本,其他文本也將於近日陸續推出。
新版《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文本增加了勞動合同簽約須知,對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的條件和注意事項作了詳細說明;增加了對勞動者“工作地點”、“工作職責”等內容的約定,有效避免了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者工作地點、模糊其工作職責導致的權益侵害;增加了對勞動者工作時間和國家法定假期之外休假的具體約定;將繳納五險在合同文本條款中直接約定,明確用人單位的強制義務;對勞資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工作交接時限作了約定,明確了交接明細;增加了續訂勞動合同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內容。
新勞動合同系列文本的發佈,必將對更好地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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