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全國4萬多名員工,除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之外,不論工齡長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12月28日之前與公司重新簽訂爲期兩年的新合同。家樂福中國總部相關領導稱,此舉與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並無直接關係,而是公司“自身商業運作的行爲”。
記者雷陽據媒體報道家樂福4萬多名員工,除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都要在12月28日前重新簽訂爲期兩年的新合同。家樂福中國總部相關領導稱,此舉與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並無直接關係,而是公司“自身商業運作的行爲”。
爲此,我們電話採訪了全總法規處有關人士,該人士稱如果此報道屬實,是要區分情況對待,如果合同是因爲履行完畢到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是不違法的,第二種情況是看勞動合同解除是否雙方自願。這是勞動法明確規定的原則。我們從報道上看有職工不敢不籤,如果此屬實,就違法了《勞動法》平等協商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請求企業工會出面,還可向勞動執法部門舉報,維護自身權益。如果這種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害,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針對目前一些大型企業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大規模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行爲,規避《勞動合同法》裏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該人士稱此舉完全沒必要,無固定期合同並非終身制,企業依然有用工自主權,相對於《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法》是擴大了企業用工自主權。完全沒必要趕在這個敏感的截點大規模解除勞動合同,此舉是不明智的,也會對其企業形象造成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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