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崔憲偉):1月1日是《勞動合同法》實施的第一天,天津許多用人單位與合同到期、又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以及新招用的勞動者按本市勞動合同新文本簽訂了勞動合同。
據介紹,此次啓用的新文本是本市勞動管理部門對文本內容進行了相應調整和修改後製作完成的。與舊文本相比主要增加了對勞動者工作地點、工作職責等內容的約定,有效避免了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者工作地點、模糊其工作職責導致的權益侵害;增加了對勞動者工作時間和國家法定假期之外休假的具體約定;將繳納社會保險在合同文本條款中直接約定;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工作交接時限作了約定,明確了交接明細;增加了續訂勞動合同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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