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葬的隊伍將近1公裡,堵了鎮上兩條街。
廣東省紀委近日正式通報,原陸豐市公路局局長謝平發大操大辦其母親喪禮,違反了領導乾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給予其黨內撤職和行政降級處分,並將其調離陸豐市公路局,另行分配工作。
2007年10月31日,謝平發的母親去世,謝與其兄弟姐妹商議決定,遺體火化後於同年11月17日舉辦葬禮。葬禮當天,謝平發等僱了20多人的儀仗隊(當地俗稱『八音』)在靈臺拜祭,送葬隊伍達1000多人,其中有8名為陸豐市公路局乾部職工。葬禮後,分兩處設宴100席供送葬人員食用,場面十分張揚,引起當地群眾的議論,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11月18日,汕尾、陸豐市紀委在廣東省紀委的要求下迅速組成聯合工作組,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在查明事實後,汕尾市紀委決定給予謝平發黨內撤職處分;汕尾市公路局決定給予謝平發行政降級處分,並將其調離陸豐市公路局,另行分配工作。
廣東省紀委通報指出,謝平發大操大辦母親葬禮,違反了領導乾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並未按規定向當地或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這件事的發生反映了個別同志紀律觀念淡漠,對黨規黨紀置若罔聞,我行我素。
廣東省紀委要求全省廣大黨員乾部特別是領導乾部要從這件事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黨性觀念、紀律觀念,帶頭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倡導和引領良好社會風尚,抵制各種錯誤和腐朽的思想,抵制借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的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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