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局與市建委目前已在全市各區縣設立工傷保險經辦窗口,正式爲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辦理繳納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窗口爲總承包單位出具繳費通知單,要求總承包單位在3日內將覈定的工傷保險費一次性足額繳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戶。自1月10日開始,本市新開工的建設項目一律按照建設工程合同總造價一定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繳費額爲:工程合同總造價×20%×60%×1%(其中:20%爲工程合同總造價中人工費所佔比例;60%爲建築從業人員中農民工所佔比重;1%爲工傷保險的費率),未繳納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的工程項目不予安全施工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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