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業委會選舉 倆業主訴請確認
南開區法院上午公開審理此案
今天(16日)上午,天津市南開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訴請確認業主委員會選舉無效案件,這是自《物權法》出臺後本市首例質疑業主委員會合法性的案件。
二原告王某和趙某均是本市南開區翠薇園小區的業主。起訴書稱,翠薇園社區於2000年底建成,業主隨後陸續入住。2001年11月18日,根據天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小區第一屆物業管理委員會(行使業主委員會職權)經合法選舉,並經南開區房屋管理局物業辦批准成立,迄今已選舉過三屆,並與大安物業管理公司簽訂過4次物業合同。社區業主積極支持該委員會工作,並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起訴書稱,2007年1月18日,南開區榮遷里居委會在涉嫌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通知社區業主組建小區首屆業主會籌備組,進行“翠薇園小區首屆業主大會選舉”,並於5月25日開始向社區部分業主發放涉嫌有侵權違法內容的選票,開始所謂的首屆業主會選舉投票工作。在收回選票一月之後,於6月24日公佈:選票所載9名候選人中有7人當選。隨後,謝某等7人組成涉嫌非法業主會,在社區絕大多數業主的一片反對聲中,火速與天津市大安物業公司簽訂物業合同,並立即張榜公告向業主收取物業費。二原告認爲,榮遷里居委會無任何合法憑據自編、自導、自演了一場選舉鬧劇,成立涉嫌非法業委會,自訂合同,涉嫌非法對業主收取物業費用,沒有業主的財產信託,卻擅自處分業主的財產,是對社區業主財產權利的嚴重侵犯。由此,二原告將榮遷里居委會及謝某等7人一同推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榮遷里居委會組織的翠薇園小區首屆業主委員會選舉無效,謝某等7人當選首屆翠薇園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無效,並判令幾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開庭前,記者見到了二原告提供的一張“翠薇園小區首屆業主大會表決票”,其上列出了9名候選人的名字,“填表說明”第2條稱:翠薇園首屆業主委員會由7名成員組成,從以上9位候選人中差額選舉產生……推選人數額不得超過7人,超過7人者或填寫候選人以外人選的視爲無效表決。第3條稱: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及時、準確地書面表示出本人意見的,該業主的表決結果按棄權處理,該棄權計做同意。二原告認爲上述選票內容有涉嫌違法之處。
今日法庭上,被告榮遷里居委會辨稱,居委會是在區物業辦和街辦事處的委託下對選舉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的,選舉是依據天津市業主會管理辦法開展的,且業主投票超過半數以上,應是有效的。被告謝某代表其他被告發表答辯意見,稱於2001年成立的物業管理委員會在此後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過渡權利,並有私刻印章的行爲,並稱,選舉是按民主程序進行的,合法有效,而原告方卻存在阻止合法成立的業主會進行備案的行爲,故請求駁回原告訴請。
截至記者發稿,法庭仍在進行事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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