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農民李海明爲泄私憤竟意欲殺害一家3口,最終致其中的夫妻兩人死亡。今天,遵照最高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將李海明、肖建喜等一批重犯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李海明與同村李某夫婦素有矛盾。2006年6月6日17時許,李海明行至村中心街時,先後遇見了李某夫婦。李海明起意報復,返回家中取出尖刀,在村中心街追上丈夫李某,持刀猛刺李某頸部、胸腹部等處十餘刀,致李某死亡。行兇後,李海明又持刀追趕懷抱幼子的李某妻子,在李某妻子家的院門內,李海明持刀猛刺李某妻子及其懷中的幼子身體數刀,造成李某妻子死亡,幼子重傷。
28歲的河南省農民肖建喜夥同他人經預謀後,於2005年4月12日11時許,在本市通州區一小學門口,將放學獨自回家的4歲的小元誘騙至一排污管道處,用膠帶、繩索、口罩等對小元捆綁、堵嘴後放入管道深處。而後,肖建喜以小元爲人質,向其父勒索8000元。小元的父親於4月13日將6000元分兩次存入肖建喜提供的賬戶中。肖建喜將此款提取,並於當日17時許將關押人質的地點告知小元的父親。此時小元已因被繩索捆綁四肢,長時間在低溫環境下導致凍死。此外,肖建喜還夥同他人經預謀後,於2005年5月22日11時許,在廣東省將9歲的小陳誘騙後,作爲人質向其父勒索5萬元。小陳的父親於5月24日將1.5萬元存入肖建喜提供的賬戶中。肖建喜提取此款後,逃離廣州市。小陳至今下落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