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實施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要點是什麼?
答:要點之一,綜合素質評定要貫穿高中學段的全過程,畢業評定應在高三年級的第一學期結束前完成,畢業評定要綜合參考每學期學生成長記錄等綜合素質評定的資料。
要點之二,綜合素質評定應充分體現出形成性評價與結論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將高中三年來能反映學生髮展狀況的重要事實作爲評價的依據,成長記錄應成爲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重要依據。
要點之三,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校爲主,在學生的自然學習環境和日常活動中輕鬆地進行。力求做到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內容綜合化、評價方法多樣化、評價時空全程化,使評價成爲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要點之四,學生的自評和互評是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方式。應採用多樣的、開放的評價方式,如行爲觀察、情景測驗、專題作業、才藝展示等。綜合素質主要評價者是學生本人、同學、教師與家長。其中教師評價是最終評價。要重視學生、教師和學校在評價過程中的作用,使評價成爲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學生和家長共同參與的交互活動。
要點之五,要充分尊重學生的自我評價,並在同學互評和學生成長記錄的基礎上,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評價時應注重對原始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要點之六,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並公示。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應進行調研與處理。
問: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答:我們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呈現方式進行了調整,以寫實性評語呈現評價結果,避免了一些不便量化的因素。使綜合素質評價的功能進一步得以擴展。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不僅決定學生畢業、升學,還要幫助學生規劃人生,幫助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引導教師全面培養學生。同時,我們還引進了信息技術手段,進行配套軟件的研究,爲實踐操作提供了方便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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