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出臺 從2006級學生開始實施
日前,市教委出臺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這是繼本市出臺《天津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後的又一個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新出臺的方案從2006級普通高中
學生開始實施。對高中生實行新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後,將全面、真實地反映高中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爲高中生的畢業提供依據,爲高校招生提供參考信息。
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旨在改變以升學考試分數簡單相加作爲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引導學校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提升綜合素質。市教委中學處黃炎處長對新出臺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進行了解讀。
問:爲何要改革考試評價制度?
答:《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文件已經做出回答:現行考試評價制度與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還不相適應,突出反映在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忽視改進與激勵的功能;注重學習成績,忽視學生全面發展和個體差異;關注結果而忽視過程,評價方法單一。唯分數論的消極影響還十分明顯,它有違人的全面發展規律和黨和國家倡導的素質教育要求,抑制了學生個性潛能的發展,客觀上加重了學生的課業負擔。因此,隨着高中新課程的全面推進,必須對現行的考試評價制度進行改革,通過制度創新爲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鋪平道路。
問:實施《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要求是什麼?
答:一是推行關注全面發展與尊重差異的綜合素質評價,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和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全方位、多角度考評學生綜合素質。
二是把“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有機結合起來,把握基礎性發展目標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和學科學習目標,多角度、全方位、多元化綜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狀況。
三是科學構建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指標體系,完善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與高中學分管理、綜合素質評價有機結合,充分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試驗的要求。努力做到具體明確、操作簡便,體現多樣化,突出可行性,力求評價結果的科學和公平公正。
四是注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綜合素質是學生髮展的重要構成,是檢查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學生能否畢業和繼續升學的重要依據之一。我們採取寫實性評語與等第相結合的方式分別加以表述,寫實性評語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以及不足,必須準確、真實、全面並具有代表性。
問:按照什麼原則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答:《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組織實施,要按照全面性、導向性、發展性、客觀性、多元化、可操作性的原則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我們要求評價內容要多元,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形成生動、活潑、開放的教育氛圍;我們規定評價標準既應注意對學生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爲學生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我們強調評價方法要多樣,除考試或測驗外,還要研究制定便於評價者普遍使用的科學、簡便易行的評價辦法,探索有利於引導學生進行積極的自評與他評的評價方法。評價不僅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發展和變化過程。要把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起來,使發展變化的過程成爲評價的組成部分。必須建立規範的學生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切實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活動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和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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