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
中國11日公佈了改革開放30年來的第六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根據方案,國務院將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祕書長華建敏11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向大會作了說明,提請大會審議。
他在說明中指出,從總體上看,中國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方面。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對微觀經濟活動干預仍然過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有待進一步加強;政府機構設置還不盡合理,部門職責交叉、權責脫節和效率不高的問題比較突出;有些方面權力仍然過於集中,且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濫用職權、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等現象仍然存在。
根據這個方案,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部門職責關係,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加強能源環境管理機構,整合完善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體制,以改善民生爲重點加強與整合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一、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
二、加強能源管理機構。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三、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菸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四、組建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五、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六、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七、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
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明確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中國分別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進行了五次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1982年第一次政府機構改革前,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多達100個,而本次改革後,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數字的變化顯示,改革開放30年內的六次機構改革秉承了‘精兵減政’的思路,但數字也不能說明全部問題,六次機構改革也是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一貫過程。”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釗說。
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中,“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發展”等語彙多次出現,說明政府部門已經將主要精力從經濟的微觀管理轉移到宏觀調控,轉移到行業規劃協調上來。
本次政府機構改革也透露了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訊息。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的組建,都體現了對民生的關注,對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原則的貫徹。
華建敏在作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時說,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的政府機構改革,每一次都是由經濟體制改革深入以後提出來的;反過來,行政體制改革的實施,又會進一步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
而按照“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的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本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又必將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方案指出,改革既要“在一些重要領域邁出較大步伐”,又“不畢其功於一役”,“做到長遠目標與階段性目標相結合、整體設計與分步實施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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