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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
大部制改革開幕,部委新格局漸成
儘管機構改革方案3月11日下午才公佈,但之前,坊間就已知曉概況,“兩會”期間,一些“大部門”部長,經常被以新職相稱,後者也微笑默認,儘管方案還在“抽屜”裏。
過去幾天內,國家行政學院相關學者在包括《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媒體上發表數篇文章,爲改革“吹風”。
南方週末記者在方案公佈後,第一時間採訪相關專家,請他們介紹改革的“依據”和可能帶來的變化。
環保:一朝晉身登內閣
儘管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1998年就升爲正部級單位,然而此後數年,卻苦於只是“總局”,而無法有更多施展空間。
一般來說,屬於國務院組成部門的部委參與國務院的重大決策,而“直屬機構”則負責專業性行政事務管理,“基本上是國務院決定了的事情,然後交給環保總局去辦,環保總局本身無法參與決策。”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教授張佔斌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此次改革的一個依據是,“總局”監管力度薄弱,在過去幾年,環保總局搞了多次“環保風暴”,然而風暴過後,卻也總流露出博弈劣勢,“力不從心”。
此次“晉升”,環保部門的地位發生重大變化。“之前環保總局也可以給國務院彙報問題,但制度化的國務院會議列席,它沒有參加,沒機會,只能會後再跟領導談,很被動。現在它成爲‘部’,列席會議的時候部長當場就可以把想法說出來,在決策中的地位突出了。”張佔斌說。
環保部也可以會同其他部門共同簽署文件,一些文件他不同意,可能就無法通過,“過去這方面可能有點難。”張佔斌說。
按相關慣例,國務院環保方面的文件,會由環保部起草,然後以國務院名義發出,如此一來,對地方約束力大大增加。
張說,過去環保總局的一些文件,地方上可能也就是看看,但如果是國務院文件,就不同了。更重要的是,環保部可以成爲國家大戰略比如“十一五”規劃的參與者。
至於監管力度問題,張佔斌用了一個形象的比喻,雖然同樣是副市長,過去環保總局是“不是常委的副市長”,不參與決策;而如今的環保部是“常委副市長”,“下面就要更重視”。
過去由於對環保總局的定位是直屬機構,有些環境保護的職能分散到如農業、水利、衛生等部門,由此造成多頭執法。環保部成立後,分散的職能會逐步向環保部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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