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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吳梅 李海軍):日前,天津市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制定出臺了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四個管理辦法。從5月5日起,四項新政策將開始受理申請。爲使廣大羣衆詳細瞭解政策內容,本網將分5期(連續5天)刊登有關政策解讀。
據悉,此次出臺的政策將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使更多羣衆受益。一是通過租房補貼方式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範圍擴大到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二是將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申請條件中的收入條件放寬到家庭上年總收入低於2.2萬元,將拆遷補償款標準放寬到16萬元。三是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按原購房價格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五年後轉讓時,須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綜合價款。對面向拆遷家庭銷售和定向安置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時,免交土地收益綜合價款。四是推出限價商品住房政策,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須具有本市中心城區非農業戶籍3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含2人)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於2.5萬元且無私產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據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目前,全市新政策業務培訓工作已經結束,國土房管、民政等部門已爲啓動實施各項住房保障新政策做好了準備,從今天開始,各區縣相關部門將按照新政策受理羣衆申請。
解讀住房保障制度(之一)廉租住房制度
(一)廉租住房制度有哪幾種保障方式?
答: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租房補貼、實物配租和公有住房租金覈減三種方式相結合,主要通過發放租房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二)廉租住房每種保障方式具有什麼特點?
廉
租
住
房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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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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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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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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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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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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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市內六區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2.享受城鎮“低保”待遇家庭或民政部門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3.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平方米(含)以下;4.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住宅房屋貨幣補償)在3個月以內;5.未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經濟租賃房(含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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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2至3人的家庭,原則上配租一居室單元住房;3人以上的家庭,可配租二居室單元住房。3人家庭爲三代同居一處或3人家庭有年滿16週歲異性大子女的,也可配租二居室單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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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給予5年騰退住房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維持其原租金標準不變;5年過渡期滿後,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全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的,可繼續承租廉租住房,租金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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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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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含);3、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平方米(含)以下;4、未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含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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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補貼面積標準: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
家庭應補貼面積按家庭現住房使用面積與家庭補貼面積標準的差額計算,家庭應補貼面積小於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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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再符合租房補貼條件的,自不再符合租房補貼條件之日起第13個月停止向該家庭發放租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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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租金覈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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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承租公有住房的“低保”家庭和享受定期撫卹、定期定量補助的優撫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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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該住房1996年公房租金標準覈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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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再符合公房租金覈減條件的,自次月起按市統一公房租金標準覈收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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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答:申請實物配租的拆遷家庭由戶主或由戶主委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爲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簿、《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定期撫卹金領取證》、《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住宅房屋貨幣補償)、《房地產權證》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等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四)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需經過哪些程序?
答:申請家庭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受理、初審後,對符合條件的,送交區(縣)房管局複覈;區(縣)房管局將複覈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上報市國土房管局覈准後,區(縣)房管局通知申請人將拆遷補償安置費存儲到指定賬戶,向申請人開具存儲憑證,組織符合配租條件的申請人搖號、排序、選房,並公佈配租結果;申請人按區(縣)房管局通知要求籤約,辦理入住手續併入住。
(五)擴大廉租住房租房補貼保障範圍後,哪些特殊困難家庭可以申請租房補貼?
答:廉租住房租房補貼保障範圍擴大後,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含600元),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導致原房屋置換、變賣2年以上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
(六)如何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
答:申請租房補貼的家庭由戶主或由戶主委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爲申請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家庭戶口簿、現住房權屬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定期撫卹金領取證》、《特困救助卡》)等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七)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如何認定?
答:申請家庭成員中患有重大疾病的,參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07年4月)中重大疾病範圍進行認定,且須提供二級以上醫院(指區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有主任醫師簽字,並加蓋診斷證明章的病情診斷證明書和治療憑證等。特殊變故包括自然災害、重大交通事故、火災等,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八)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人口如何確定?
答:1、申請租房補貼人員是否爲本市非農業戶口以家庭戶口簿登記爲準。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按其所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上記載的家庭人口爲準;享受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家庭,按持證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人口確定。
3、享受特困救助的家庭,按《特困救助卡》上記載的家庭人口爲準。
4、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中住房困難家庭,按市勞模本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與其長期共同居住的父母組成的家庭人口確定。
5、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原則上以家庭戶口簿記載爲準(申請人配偶與申請人未在同一戶籍的也應包括在內)。家庭享受補貼人數指與申請人長期共同居住生活,且具有法定贍養、撫養義務的家庭成員人數。除戶主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外,其他遷入申請人戶籍的家庭成員應在3年以上。對於家庭中有因上學、入托暫時居住在此的本市(外)孫子女以及戶口雖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但在他處常住的人員不計入享受補貼人數。申請家庭補貼人員確定後,其收入計入家庭總收入,其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房納入家庭現住房面積認定,並享受租房補貼。
(九)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現住房面積如何認定?
答:1、申請家庭有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的,現住房面積合併計算。
2、申請家庭擁有的自有住房,現住房面積按《房地產權證》上記載的建築面積除以相應係數計算,其中,平房係數爲1.2,多層樓房係數爲1.4,高層樓房係數爲1.6(以下條款中房屋權屬證明上記載爲建築面積的,統一按該係數換算爲使用面積)。
3、申請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現住房面積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使用面積計算(即計租面積加陽臺面積)。
4、申請家庭將家庭擁有的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尚未購買住房的,家庭現住房面積按所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計算。
5、申請租房補貼之前,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實行貨幣安置,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家庭現住房面積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記載的面積覈定計算。
6、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原先和現在均沒有住房,申請家庭現獨自居住近親屬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所居住住房合法證明上記載的面積覈定;如果申請家庭與近親屬合住近親屬住房,現住房面積按該住房合法證明上記載的面積乘以該家庭申請租房補貼人口占該住房上落有戶籍總人口的比例計算。
近親屬是指申請租房補貼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住房上落有戶籍總人口以《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下發之日戶口簿記載爲準。
7、申請家庭居住非成套或成套夥用住房,夥用戶數在2戶以上的,須由申請人提供產權單位(或經營管理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包括住房夥用面積、夥用戶數、夥用人姓名等)。
8、對符合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人均月收入認定標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導致原房屋置換或變賣2年以上的,且租房居住、無力改善居住條件的家庭,出具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證明、原房屋置換手續或買賣合同,可申請租房補貼。申請家庭補貼面積統一按15平方米計算。
9、申請家庭租賃市場住房的,市場租賃住房不作爲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計算。
(十)對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收入如何認定?
答: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收入按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認定。離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憑上一年養老金代發金融機構專用存摺中發放數額證明其收入;未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離退休金髮放單位出具其收入證明。
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沒有工作單位的,其收入由個人誠信申報,街道辦事處會同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和所在社區居委會(或勞動保障工作站),根據其所從事的社會勞動情況進行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