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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縣運管所有關工作人員因暴力執法,日前被依法查處。記者昨日從鄭州市政府法制局獲悉,經過充分調查核實後,中牟縣人民政府已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運管所有關人員的執法證件已被暫扣。
2008年3月13日,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收到潘××反映中牟縣公路運輸管理所行政執法人員采用暴力手段非法打人的舉報信,經查,2007年10月5日上午,中牟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客運股股長劉某及工作人員袁某、沙某、王某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潘某駕駛車輛進行非法運營,在執法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廝打,後經法醫鑒定,劉某和潘某均構成輕微傷。
另查明,2007年11月9日,中牟縣公路運輸管理所以潘某的車輛從事非法營運且該車輛未經二級維護為由作出罰款處罰;2007年11月10日,中牟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又以該車從事非法營運為由再次對其作出罰款處罰。經查實,這兩次行政執法存在錯誤適用簡易程序、未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案件、罰款處罰未執行罰繳分離制度等問題。
經過充分調查核實後,中牟縣人民政府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並作出處理:中牟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法定代表人崔某、分管副所長魯某對該案件應負領導責任,對崔某進行戒勉談話,給予魯某行政警告處分;對違法辦案的直接負責人劉某、袁某、沙某暫扣《河南省行政執法證》,離崗培訓。
市法制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我市將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執法投訴案件的查處工作,嚴肅處理行政執法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潘燕張馮焱) (來源: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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