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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寧波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今年高中段招生考試及招生政策。今年,考試分值、難度系數、加分政策、報名條件、閱卷方式、保送生政策上都有明顯變化。
寧波市初中畢業生數共計68673名,與去年相比減少了1638名。其中寧波市三區初中畢業生數共計10212名,比去年減少了388名。2008年,按初中畢業生均能昇入高中段學校制訂招生計劃,預計全大市初昇高比例達到97%左右,普職高招生比例原則上保持在1:1。
報名 非浙江省籍學生原則上回原籍報考2008年,報考寧波市高中段學校的學生資格和2007年相比,基本上沒有變化,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持有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的《浙江省義務教育登記卡》的應屆初中畢(結)業生,或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0年9月1日後出生)未被高中段學校錄取過的歷屆初中畢(結)業生,均可報考。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國家現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政策的有關規定,高中畢業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省(市)參加高考,且從2006年起浙江省已全面實施高中新課程,所用高中教材、高考方案與其他省(市)不同,非浙江省籍學生在寧波讀普通高中,將對其今後回原省(市)參加高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在寧波就讀的非浙江省籍學生原則上回原籍報考普通高中。若學生本人和家長要求報考職業學校(除普通中專和『3+2』五年制高職教育班外),經就讀學校所在地中招辦審核批准後,可以報考。大市范圍內異地借讀並要求回戶口所在地昇學的學生,其體育考試各個縣市區相互承認。大市外就讀並要求回戶口所在地昇學的學生,須參加市教育局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體育考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1)高中段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退學生(不含2007年入學三個月內因身體不合格經批准被學校退回者);(2)已初中畢業,仍在全日制學校補習或插班的復讀生;(3)昇入初中畢業年級後,未辦休學手續,又去全日制中學插班的留級生。
評卷 首次采用網上閱卷,實行『二評制度』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社會政治、體育等六科,總分增加,為610分。其中,英語聽力測試分值為20分。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各學科試卷的整體難度控制在0.75左右。
今年,寧波市將首次采用網上閱卷的形式。網上閱卷實行『二評制度』,第一評和第二評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誤差范圍,將由具備仲裁權限的題組組員進行第三評。閱卷結束後,由各地中招辦通知學校學生考試成績,學校不得將學生考試成績向外公布,只限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向學校提出,其中,市三區學校可在6月24日至25日兩天的規定時間內派教師持介紹信到市教育考試中心申請復查試卷。社會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市教育考試中心申請復查試卷。其中,三區查卷只檢查有無漏批試題和積分有無差錯。
志願 四類學校分開填報,可兼報師范類今年,普通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和技工學校分開填報,不得兼報。普通高中按先後順序限報5個志願(5所學校),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和技工學校按先後順序限報5個志願(5個專業)。『3+2』高職教育班納入普通中專招生類別,考生可以在『3+2』高職教育班和普通中專中選報5個志願(5個專業)。除填報上述志願外,考生可以兼報考師范類。考生可視本人意願依次填報學校,也可以只填報部分學校或專業。各校不能強迫命令或包辦代替,志願應由學生和家長自主決定。同意被錄取為三限生的考生在志願表、志願信息卡上應填寫清楚,並且必須有家長的簽名。
另外,各招生學校的招生宣傳材料必須如實,不得向學生家長或學生隨意承諾,違反招生紀律招收的學生將取消其學籍,學校領導將按黨風廉政建設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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