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5月4日報道的《大貨側翻『活埋』轎車》一文引起交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昨天上午,該起事故原因查明,肇事大貨車所屬機動車運輸場被交管部門掛了『黃牌』。
這起事故發生在5月3日18:15,肇事車輛的牌照號為津AD3565,是一輛紅色的重型自卸貨車,車上裝著沙子。事故造成夏利轎車內3名男乘客當場死亡。3名死者中年齡最大的36歲,最小的31歲。
後經過交管部門勘查確認,肇事大貨車在事發時嚴重超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規定》的有關規定,對於該大貨車所屬公司——天津市機動車運輸場給予掛『黃牌』警告6個月,並罰款1000元的處罰,該公司下屬所有的駕駛員要集中學習7天。
記者調查
天津市機動車運輸場有制度沒管理
在機動車運輸場的正門對面掛著一紅色條幅,提醒廣大員工牢記發生在5月3日的那起造成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昨天上午,記者跟隨宣教交警見到該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陳先生。
面對宣教交警的檢查和詢問,陳先生坦言,因為目前公司上下都忙著機制改革,所以對於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實重視不夠。雖然公司內部有關此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嚴格,但是在實際落實上卻有不少不足。
按照規定,司機出車之前要填寫『出車日記』,但是發生事故的駕駛員馬某在五一期間根本沒有填寫,對於車輛自查情況也沒有記錄。
問題一
外聘司機上崗太容易
5月3日駕駛肇事大貨車的司機馬某今年34歲,雖然年紀不輕,卻是一位駕齡不足1年的『新手』。根據馬某的駕駛證上顯示的信息,馬某是河南省南樂縣人,於2007年7月6日在老家領取駕駛證。4月12日,馬某受僱駕駛該肇事貨車,到出事時,他上班還不足1個月。
在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時,宣教交警發現,按照該公司的規定,外聘司機的駕齡必須在3年以上,而且還沒有發生過事故。但是對於這名拿到駕照不足1年的司機的情況,該公司在最初卻沒有發現,在沒有經過實習、培訓、考核的情況下便任由他上崗工作。
問題二
私人車輛掛靠屬違規
出事的這輛紅色重型自卸貨車是一位私人車主掛靠該公司的車輛,公司名下雖然擁有這輛貨車,但是對該貨車沒有任何管理權力。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按照相關規定,機動車運輸場是不能允許私人車輛掛靠到該單位的,這種行為完全是違規行為。
據陳先生介紹,該公司目前有30多輛車,其中有10輛車是掛靠在該單位的私人車輛。原本按照這次公司機制改革的要求,這些外掛車輛都要逐步遷出,沒想到就在遷出的過程中發生了這起交通事故。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