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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蘭州5月6日電(劉薛梅)記者從通渭縣教育局獲得的消息說,針對4月15日甘肅省通渭縣境內發生的一例小學校長體罰學生,揪掉學生耳廓事件,經通渭縣檢查機關調查研究並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日前做出決定免去小學校長劉沛峰的職務。
據通渭縣教育局羅銳介紹,4月15日上午第三節課,該校課程安排5年級(1)班上思想品德課,上課約10分鍾後,該班學生馬某某沒有按代課老師劉沛峰的要求打開《思想品德》課本,仍在抄記數學作業題。劉沛峰邊說你怎麼天天這個樣子,邊揪起了馬某某的左耳,叫她站起來,不甚將該同學的左耳垂揪掉。目前,該同學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據有關法律規定:小學教職人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然而針對不聽話的學生馬某某,雖然劉沛峰不是出於惡意,但也造成不良後果。
在當今學校要分數狠抓昇學率的情況下,教師體罰學生的案例縷發不止。有人提出了懲戒教育,但有專家說,目前國內教育城鄉間、教師間和學生間存在的差異較大,在整體不規范的情況下,僅靠抽象地規定教師有懲戒權意義不大,並且極容易使教師體罰學生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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