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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臺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正式把市容環境衛生質量標准細化,從細節入手,逐步放大,對建築工地、城市雕塑、道路清整、河道兩側、戶外廣告等10大類城管要素定責,規定裡巷道路保持12小時以上清掃保潔作業,清掃保潔率要達到100%。
《規定》指出,在市容市貌管理方面,要實現相關單位管理范圍內無違法建設、無佔路經營、無私開門臉、無亂吊亂掛和亂涂亂畫,戶外廣告和商業牌匾的設置要符合設置規劃和規范,建築工地的圍擋符合有關規定和規范,城市雕塑、時鍾應保持完好整潔、功能正常。
在環境衛生管理方面,除所有裡巷道路要實現12小時以上清掃保潔作業外,還要實現快速路、主乾道路、各類橋梁(含人行天橋)、重點地區、次乾道路、支路和居民區內的胡同裡巷、樓群、甬路路面淨、人行道淨、綠地淨、樹穴淨、排水口淨;無亂堆亂放,無白色污染,無垃圾堆存,垃圾收集清運及時,無運輸灑漏;集貿市場分行劃市、管理有序,達到攤位淨、地面淨,無垃圾堆存,無攤販亂擺亂賣,市場內外乾淨整潔;河道兩岸無垃圾堆存、無雜草,水體清潔,無漂浮物;公共廁所配套設施齊全完備,內外乾淨、整潔、無異味,地面乾燥、光潔、無污物。
綠色天津不讓黃土見天為打造城市綠化精品工程,《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對園林綠化管理做出具體要求,規定新栽行道樹存活率要達95%以上,保存率要達100%。
《規定》明確,要實現公園、綠地和道路綠化,喬灌木花草生長正常,植物品種豐富,樹形整齊美觀,無枯樹死樹,無裸露土地,無雜草垃圾,基本無病蟲害,並達到國家和本市對園林綠化的其他管理標准和要求。
路面要平整 標志要清晰《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為市民出行時的道路情況提出明確量化標准,細化到每一細節,規定機動車道路路面平整,無坑槽現象,路井平順、無跳車現象,行車平穩。
《規定》除對機動車道路出臺相關細化標准外,還規定要實現各類地下專業管線井蓋齊全,無缺失和損毀;非機動車道路路面平整,結構完好、無塌陷,側石、緣石、樹穴石順直,表面整齊,無缺損現象,人行道花磚無塌陷,無缺損,棱角整齊,表面平整,道路路名牌標志齊全、規范、順直,保持清潔。
除此之外,《規定》還指出,要主動實現按照國家標准設置交通標志,位置明顯,無遮擋;交通標線清晰整潔、保持完好;交通護欄等隔離設施的種類、式樣和規格統一規范,外觀清潔。
路燈亮化率要達到100%為進一步優化城市夜晚燈光景觀,同時保證交通信號全天候服務,《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對本市路燈照明和交通信號管理作出明確規定,要求路燈亮化率達到100%,照亮市民夜晚回家的路,為人民群眾打造平安大道。
《規定》指出,在交通信號燈管理方面,確保交通信號燈、交通信息顯示屏、交通違法監控系統以及其他交通管理設施用電;逐步完善交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綜合運用交通信號協調控制、交通違法攝錄、交通實況監控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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