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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判息訟』似乎只是法院的『理想』,昨天,在距離最後審限只有三天時,天河法院對『齊二藥』假藥案民事部分作出一審判決,除了一直缺席的『主角』齊二藥外,幾乎所有當事人都『有話要說』。
家屬聲音:賠償太低無法接受
死者任貞朝的大哥任一龍說:『我們索賠的金額是119萬多元,現在只判賠66萬多元,遠不足彌補損失!』他說,當初任貞朝賣了房子過來廣州治療,結果卻客死異鄉,任貞朝走後,下有未成年的兒子,上有患心髒病的老人,區區賠償對於這個破碎的家庭而言是杯水車薪!
陳發的女兒陳小影拿到判決書後一直眼圈紅紅。根據專家的鑒定意見,死者陳發沒有二甘醇中毒的臨床表現,法院據此判決其家屬只能得到總額60%的賠償。
中山三院:傷了醫務人員感情
『判決嚴重傷害了廣大醫務人員的感情!』宣判後,中山三院的代理律師蔡彥敏明確表示,『我們一定要上訴。』
蔡彥敏提出了對判決的幾點質疑。她認為,判決明確表示本系列案不適用《藥品管理法》,但《藥品管理法》恰恰是規范藥品生產者、經銷商和醫院各主體責任的法律依據。而法院判決讓中山三院與其他被告承擔共同連帶賠償責任,模糊了各被告依法應承擔的具體責任。
蔡彥敏還說,中山三院在『非典』、『齊二藥』假藥和當前的抗震救災中作了非凡貢獻,並且他們是全國首家發現並上報假藥不良反應的單位,在及時制止假藥使用和防止危害方面功不可沒。法院對本系列案的判決,使中山三院承擔了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其他被告:有的接受有的上訴
從首次開庭到一審宣判,真正的主角『齊二藥』始終沒有露面,事實上,其公司事發後即被注銷了營業執照,實際上已經倒閉,幾位負責人不久前也被廣州中院判處刑責。
判決會不會成為一張『空頭支票』?對此,受害人代理律師陳北元表示『齊二藥』事件發生後,黑龍江藥監局對『齊二藥』作出了1960萬元的行政罰款,陳北元認為,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這筆罰款應該優先拿出來承擔民事賠償。
承擔連帶責任的另外兩個被告金蘅源和醫保公司態度迥異。金蘅源的代理人庭上表示『不考慮上訴』,而醫保公司表示,『我們考慮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