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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賭博時,因懷疑對方玩『手彩』,而糾集朋友逼迫對方交出數萬元現金。逍遙法外近10年後,打人者被抓獲歸案。近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1999年11月10日晚,張某與賈某等人在南開區一處平房內賭博時,張某輸了錢。他認為,賈某指使他人玩『手彩』,隨即糾集了袁某等人,將賈某帶至西青區張家窩一居民處,對質玩『手彩』之事。其間,袁某對賈某進行了毆打,並逼迫其寫下欠款5萬元的字據。作案後,袁某逃逸。今年2月25日,警方將其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袁某積極參與敲詐勒索他人現金,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袁某曾因犯容留婦女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但其在刑滿釋放5年內,再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依法應對其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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