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利用擔任倉庫保管員的職務便利,夥同本單位司機盜竊70餘包木地板,給自家親屬使用。日前,該女子因職務侵佔罪被東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東麗區女青年李某自去年至今年3月間擔任一家木業公司的地板倉庫保管員。去年11月至12月間,李某利用職務之便,夥同該單位司機張某(未在案),先後三次由張某駕車竊取楓木仿古琥珀色、橡木煙色等複合木地板計73包(價值5.3萬餘元),供自己的親屬使用。後李某被查獲歸案,並於歸案後退繳了53包複合地板、退賠了2萬餘元,均已發還被害單位。